超過500億遺產未繼承 北市地政局:快來辦啊!
▲臺北市有超過500億不動產遺產尚未辦理繼承。(圖/記者李毓康攝)
根據臺北市地政局統計資料,截至108年3月13日止,北市因未辦繼承登記被列冊管理的土地有16,548筆,面積逾269公頃;建物1,986棟,依108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高達561億餘元。地政局提醒,若繼承人在不動產所有權人死亡後,超過1年仍未辦理,將遭列冊管理,倘若超過25年未繼承,將被國產署公開標售,標售後10年內若不領取,就會歸屬國庫。
尚未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的民衆要注意了!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依土地法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人死亡後,繼承人應於6個月內申請繼承登記。
超過1年繼承人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會每年4月1日公告繼承人應於3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逾期未申請者,即予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申請繼承登記者,則由地政機關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標售後所得之價款以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法領取,逾10年仍未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另如經標售5次仍未標出者,即登記爲國有,繼承人僅能向國有財產署依第5次標售底價按其法定應繼分分算髮給價金,對繼承人的權益影響很大。
每年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的公告資料會揭示於土地及建物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鄉(鎮、市、區)公所公佈欄,及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及村、裡辦事處公佈欄。另外民衆也可以在本局或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的網頁點選查看前項公告資料。地政局指出,「繼承關係複雜或人數衆多」是未辦理繼承主因之一,建議民衆可指定一人或數人代表繼承,並辦理全體繼承人共同持有,否則逾期申請除了有罰鍰外,逾期過久還有可能被充歸國有,其他問題或詳細資訊可電洽地政事務所獲得專業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