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逾期未辦繼承不動產 土地總價值超過261億

新北市地政局公告,今年度逾期辦理繼承登記被繼承人共有4420人、土地2萬1255筆、建物1232棟,依2018年公告土地現值估算,土地總價值高達261億餘元。(圖/臺灣房屋提供)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新北市地政局日前針對107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已開始公告,由各地政事務所自4月1日起展開爲期3個月的公告期。據官方統計,今年度公告被繼承人共有4420人,土地有2萬1255筆、建物1232棟,若依2018年公告土地現值估算,土地總價值高達261億餘元新臺幣

值得注意的是,新莊地政事務所也指出,今年度公告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將列冊管理不動產,被繼承人共計1027人次、土地計1741筆、建物計239筆,以2018年土地公告現值計算,總價值約65億8千萬元新臺幣,其中,單筆價值最高的土地近1.9億元。

除此之外,板橋地政事務所公告也轄區內有總價值逾56億元的土地無人繼承,其中一筆土地市值更逼近1.5億,並將進入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列冊管理。

另外,根據新店地政事務所對轄區內統計,今年度公告被繼承人數共有908人、土地8474筆、建物93棟,以2018年公告土地現值估算,總價值逾58億元新臺幣;中和地政事務所則公告轄區內被繼承人共有203人,土地477筆,建物計67棟,以公告現值估算,土地總價值超過20.4億元。

汐止地政事務所則公告,轄區內汐止、金山及萬里等3區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被繼承人共計105人,土地493筆,建物52棟;樹林地政事務所則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者共計526人,土地計1,178筆,建物33棟。對此,新北市地政局則表示,根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土地或建物自繼承開始日起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查明後應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申請登記,逾期仍未申請者,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爲15年;逾期仍未辦理所有權移轉者,將移請財政部國產署公開標售

地政局呼籲,繼承人應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確保自身財產權益。同時,地政局也提醒,民法規定子女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無論男女均有扶養義務及繼承財產權利,若因繼承人人數衆多難以會同協議辦理繼承登記,可由其中一人以上申請登記爲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不動產因列冊管理期滿而遭標售。▼新北市不動產。(示意圖/記者葉佳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