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啓昱涉臺鹽綠能掏空案再延押2月 法院:未完全坦承

臺鹽前董事長陳啓昱涉嫌掏空臺鹽綠能,去年11月25日遭羈押,羈押期到今年1月25日,檢察官以偵查尚未終結,羈押原因尚未消滅,聲請延押,臺南地院法官認陳尚未完全坦承,今裁定再延押2個月到3月25日。

陳啓昱涉嫌掏空臺鹽綠能,遭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臺南地院法官裁定無保交回,南檢檢察官提抗告,臺南高分院11月1日召開羈押庭,陳無故不到,無法聯絡上,南檢於11月4日發佈通緝,陳啓昱逃亡24天,於11月25日由律師陪同到案,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

臺南地院裁定書指出,陳啓昱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於2024年11月25日裁定羈押,檢察官以羈押期間即將屆滿,偵查尚未終結,原羈押原因仍然存在,認爲陳有繼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的必要,聲請延長羈押2月。

裁定書並指出,經法官訊問陳啓昱,陳在訊問中未就全部犯罪事實完全坦承,顯然保留部分情節;由於此案涉案人數甚多、金流往來龐雜且龐大,尚待檢警一一傳喚及清查;而扣案的書、物證及相關行動裝置內容仍需調查,還須相互勾稽比對研判等,因此,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性還未消滅,應認聲請人之聲請爲有理由,准予自1月25日起再予延長羈押2 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陳啓昱涉嫌掏空臺鹽綠能案,在逃亡期間就引起各方撻伐及質疑,到案後立委謝龍介指南部盛傳「都喬好了」,質疑此案會不會像陳凱凌涉及光電收賄弊案,有大量的筆錄都說是「上級交辦」,卻只辦到陳凱凌?並指陳啓昱的案子,在黑白兩道追殺下,是不是喬好了?所以出來面對南檢、面對司法。

臺鹽前董事長陳啓昱。圖/聯合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