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前女友吃安眠藥後硬上 色男拒道歉被判3年4個月

潘男趁前女友服藥後硬上,士院判刑3年4個月。(達志影像)

潘姓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後,因房屋租約未到期,仍同住在北市內湖某民宅,但潘對女方念念不忘,2021年11月某日,他趁前女友吃安眠藥熟睡後,潛入她的房間硬上得逞,事後被害人氣憤提告,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爲潘事後否認犯案也不願向女方道歉,態度惡劣,依乘機性交罪判潘3年4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潘男碩士畢業,現爲某科技公司工程師,原本與被害人交往、同居,2021年10月兩人因故分手,但因房屋租約還沒到期,講好雙方分房、暫住。

潘男知道前女友入睡前,有服用安眠藥習慣,同年11月13日凌晨3時,算準前女友藥效發作、無力抵抗,竟然潛入前女友房內,女方雖意識模糊,但仍有拒絕,不料最後仍遭潘男硬上得逞。

女方次日清醒後,對潘男的行徑十分不滿,最後憤而提告,但潘到案後否認犯行,聲稱是你情我願,士林地院審酌,潘趁被害人服藥意識不清時,乘機性交,法紀觀念淡薄,影響女方身心甚鉅,且犯後迄今否認犯行,且未對被害人致歉或提出賠償,犯後態度惡劣,依法判處3年4個月有期徒刑以示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