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PO「吃剩的安眠藥40顆賣7000元」 病女慘變販毒判關3年6月
▲賴女將吃剩的安眠藥放上網路販賣。(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宜蘭賴姓女子因爲缺錢,乾脆將看病吃剩的安眠藥放上臉書社團販售,後來與陳姓女買家爲了退貨的事情起爭執,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由於她販售的藥物含有三級毒品氟硝西泮(FM2)的成分,最後被宜蘭地院法官依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判處3年6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中提到,賴女在2017年至2018年間因爲罹患情緒障礙等病症,就醫後取得治療睡眠障礙的藥物,2017年12月間她將吃剩的安眠藥放上臉書社團販售,並同意以7000元40顆的代價賣給陳姓女子。然而,陳女服用藥物後覺得沒有效果,要求退貨、退錢又被拒絕,一氣之下乾脆向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檢舉,並把剩下的29顆安眠藥送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局鑑定,沒想到竟然驗出含有三級毒品氟硝西泮的成分。
▲賴女飽受精神疾病所苦,必須服用藥物才能安穩入睡。
賴女的辯護人指出,賴女受精神疾病所苦,有多次住院治療的紀錄,雖然小時候學習能力不錯,但因爲成長環境不穩定,小學四年級就開始出現情緒問題,出社會之後也因爲生病的關係無法找到穩定的工作,案發前兩個月甚至有多次脫序行爲或是企圖輕生,很多時候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並非故意觸法上網販售藥物。
不過,宜蘭地院法官認爲,辯護人的說詞無法證明賴女在案發當時喪失辨識行爲能力,因此不適用減刑,但考量到她販售的安眠藥是由醫院開立,因爲缺錢花用纔會出售,販賣的對象也只有一人,並無擴及其他不特定範圍之人,與一般販毒集團所造成的危害相比,實在小之又小,加上她沒有任何前科紀錄,最後依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判處3年6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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