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日君、何韻詩否認控罪 戴耀廷遭判10月
包括香港前主教陳日君、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藝人何韻詩等「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日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這5人與基金秘書施城威昨(24日)就被控違反《社團條例》出庭開庭審理,6人到庭後均不認罪,法官宣佈案件延至9月審訊。圖爲吳靄儀(右)、何韻詩(中)等被告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中新社)
包括香港前主教陳日君、藝人何韻詩等「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日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這5人與基金秘書施城威昨(24日)就被控違反《社團條例》出庭開庭審理,6人到庭後均不認罪,法官宣佈案件延至9月審訊。此外,佔中發起人之一的戴耀廷昨承認涉及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爲,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據香港商業電臺報導,「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樞機主教陳日君、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何秀蘭、歌手何韻詩、學者許寶強及基金秘書施城威6人被控「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案件昨天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6人均否認犯行。法官裁示,案件於9月19日至23日進行審訊。
昨天上午在法院大樓外,有市民聚集等候到庭旁聽,並在陳日君、何韻詩等被告到達法院時,向他們喊「加油」。開庭期間,旁聽人士坐滿庭內公衆席,包括社民連前主席吳文遠、德國駐港領事、記協主席陳朗升等。當陳日君等人離開法庭時,現場也有人高呼「加油」。
與此同時,戴耀廷之前在香港區域法院承認4項指控罪名,涉及「在選舉中做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爲罪」,案件昨天宣判,戴耀廷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戴耀廷與「雞蛋同盟有限公司」董事葉劍青與石守正,於2016年香港特區立法會選舉時在2家港媒刊登6個廣告,招致選舉開支共逾25.3萬港元,3人同樣被控告4項「在選舉中做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爲罪」。戴耀廷承認全部4項罪名。
香港廉政公署2021年7月26日起訴戴耀廷等3人,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爲,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爲)條例》。
戴耀廷目前還有其它案件纏身,涉嫌組織策畫或參與2020年非法「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