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由豪侵佔東鼎4億元 北檢聲請沒收

陳由豪涉掏空東鼎4億多元,臺北地檢署認定,本案最後犯行發生於91年9月27日,尚未超過20年的沒收時效,9月4日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沒收。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債留臺灣錢進大陸」的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涉嫌掏空東鼎液化瓦斯公司4億600多萬元,民國94年間被臺北地檢署起訴,但陳由豪潛逃大陸迄今未歸,去年9月12日已超過追訴時效。但針對陳由豪的不法所得,臺北地檢署認定,本案最後犯行發生於91年9月27日,尚未超過20年的沒收時效,因此4日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沒收。

檢方調查,陳由豪涉嫌從86年11月14日至91年9月27日間,在東鼎辦公室內,指示員工填寫不實的會計憑證,陸續掏空東鼎公司4億多元,涉嫌業務侵佔罪,但刑事追訴時效爲10年,去年9月已超過。

但針對陳由豪的不法所得,因檢方當初是依「業務侵佔罪」起訴,最高法定刑爲5年以下徒刑、沒收時效則是20年,尚未超過聲請宣告沒收的時效,因此臺北地檢署決定4日向北院聲請沒收其不法所得。

事實上,陳由豪不僅錢進大陸,最近他更配合中國的「一帶一路」政策計劃廈門翔鷺騰龍集團的名義,在菲律賓經濟特區大舉投資3,690億美金(約11兆臺幣),菲律賓ABS-CBN電視新聞網8月22日報導,臺灣駐菲代表處曾尋求遣返陳由豪,遭到菲國拒絕,理由是其持有中國護照

在臺灣欠下數百億臺幣的陳由豪,2001年潛逃中國大陸後,便在廈門創辦翔鷺騰龍集團,並聘請江澤民之子江綿恆的前上司新昌擔任總裁,確立他與江澤民及其派系關係

陳在江系人馬支持下,在海滄經營中國管制類的「翔鷺石化」,獲獨家暴利。隨後,江系再以官方力量資源,提供大片土地,供陳由豪建設大型酒店、房地產,陳由豪自此由「臺灣的欠稅大戶」,變成中方的「第一優良繳稅大戶」。

不過,習近平接班上任後,全面整肅親江澤民路線人馬,陳由豪投資近千億元的2座石化廠,因工安事故停擺2年,旗下的翔鷺石化被點名有倒債危機,以及陳由豪的後臺福建省長蘇樹林與前海協會副會長鄭立中相繼落馬。陳在脣亡齒寒效應下,確有計劃出售廈門資產,撤出中國市場,以換股方式轉向菲律賓的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