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昱嵐/認真編織幸福的人何來爭議?
▲舅舅(左)的同居戀人、跨性別的凜子(右),教小友(中)透過編織來排遣憤怒與難過。(圖/絕色國際提供)
文/陳昱嵐
日本電影在臺灣院線市場客羣遠比好萊塢主流商業片小衆,上映期間往往不足月,因而受矚目的程度和討論聲量也較爲稀薄。但《當他們認真編織時》在臺上映前,先是與我國紀錄片導演黃惠偵的作品《日常對話》,分別擒下柏林影展泰迪熊獎評審團獎、最佳紀錄片而同受關注,此外,片商申請臺北捷運燈箱廣告的「最具爭議多元成家話題」、「3/10這樣教小孩」等宣傳用字,更遭北捷審查後命其修正文案的事件,更使其未映先轟動,引起輿論一陣譁然。
「教小孩」一詞之所以備受爭議, 肇因於反對同性婚姻方曾提出:「如果同性都可結婚成家,這樣的價值秩序錯亂,會讓父母不知道如何教育下一代,」反同婚方對於既有家庭圖像可能改變的恐懼或許真實存在,然高舉教養、保護的大纛,理所當然的導下一代的生活選擇,也是此論調背後頗值得玩味的現象。
如泰迪熊獎評審團所稱,《當》片是部幽默聰慧的電影,穿梭在「常」與「非常」,以寬宏的人物支線,輕盈展演日常生活中的「非常」。劇中描述一位被生母廣美拋棄的11歲女孩小友,走投無路下投靠久未見面、與一位跨性別者凜子同居的舅舅牧生;而小友的班上,也有一個因性傾向而深受困擾的同班男同學小凱⋯⋯環繞着小友日常生活的人,各有不同親子互動的家庭圖像,有人在親情中找到希望,也有被人被現實熱辣螫傷。
《當》片導演荻上直子表示,拍攝此片之初衷,並非搖旗吶喊LGBT族羣的權利,而是透過電影讓這些族羣「被看見」。確實,真實人生遠比電影艱難,而藝術文化便能溫和蘊藉的呈現不爲常人所見、不被常人樂見的真實。因此,《當》片與其說是倡議對於少數族羣權益的尊重,不如說是誠實面對當代社會中不能被明說、面臨崩解的傳統婚姻家庭,且直指每個人都正面臨親子關係的解構與重建。
親子間隱含的權力結構與運作,在光輝天性、傳統孝道的包裝下難以被攤開檢視,與職場、政治與國際中鹹常被反省、批判的階級與國族傾軋相比,彷彿神聖不可侵的領域。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禮教結構已被當代民主思潮突破,除了鮮明的虎毒食子案例外,子女以父母爲天的倫常,似乎仍是難以掙脫的鏈鎖。
▲從未擁有家庭溫暖的小友(右),因爲舅舅(左)的關愛終於體會到家的感覺。(圖/絕色國際提供)
《當》片一開始,是小友窩在空無一人的凌亂家中吃着超商的御飯糰,原來生母廣美又因結交新男友而離家出走,讓她只能投靠舅舅,並與舅舅的「女友」––凜子一起生活。然而,小友卻在這段異於尋常的家庭生活中,充分感受未曾真正擁有的親子生活:像是凜子會把家裡整理的有條不紊,還會幫小友準備充滿童趣的便當,每晚都是三人同桌共享美食、同寢而眠,週末假日則是騎乘出遊去野餐。
比女性還懂得處理家務、照顧家人的跨性別者凜子,與拋家棄子的母親廣美,這一對照組拋出了「生者未必懂得養育」的議題,並叩問:親子間的「血緣關係」,是否爲孩童幸福的必然保證?
而導演兼編劇的荻上直子,不用冷冽生猛的批判手法倡揚自身價值,而是拋出親子關係的殘酷可能後,進一步檢視殘酷背後的成因:人的失溫常來自於曾被生活殘忍對待過,且殘酷的是生活的殘忍是會複製的。
沒有家庭責任觀的廣美,因幼年時歷經父親外遇離家、母親鎮日怨懟且極爲嚴厲的單親生活,使得她成爲母親後自然不懂得擔負責任、付出情感。家庭之於廣美,只是虛有其表的空殼,一旦有了火熱的戀愛隨時可以拋棄。正因廣美的母親在承受被背叛的痛苦時失去了愛人的能力,無法掙脫命運陰影的結果,讓她只能以不同形式步上失能母親的後塵。
類似的議題,在NHK冬季日劇《媽媽,可以不當您的女兒嗎?》亦有從切入另一種面向着墨。劇中的媽媽顯子,把女兒美月當作洋娃娃般照顧的無微不至,但只要美月想到國外求學、想交男友或有任何逾越顯子想像的人生決定時,顯子就會呈現厭世、生病的狀態,進而讓美月因心生自責而放棄任何違逆,年近大齡仍困守在顯子身旁,努力做母親所要的乖女兒。每當鐵琴敲打出〈我的家庭〉的溫馨樂音時,飾演母親的齊藤由貴那絲絲入扣的病態神情與對女兒的親情勒索,直教人不寒而慄。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日本電影與戲劇除了照見各種難爲外人道的家庭不幸外,更勇於揭開穩固親子結構中的糖衣,直指蔓延於代際間以不同形式呈現的毒性。
▲小友的好友小凱(圖中)雖功課才藝優等,但卻因喜歡男生而不被媽媽諒解。(圖/絕色國際提供)
如何教導下一代,從不是以有教條可循的單一敘事。
《當》片溫柔節制的質疑血緣與正統、家庭組成形式,以及愛與幸福間的關聯性。另劇情中盡善盡美料理家務,栽培出琴藝精湛、文質彬彬小凱的媽媽,卻因無法接受兒子的性向而讓小凱在絕望中試圖離開人間,這與日劇《媽媽,可以不當您的女兒嗎?》相同,也就是當父母將自身價值強行灌輸於孩子身上時,只是製造出一個個缺乏自我的不幸靈魂。
臺北捷運公司廣告審議委員會以「把關善良風俗,避免挑戰主流既有思維」的理由,禁止《當》片的廣告用字,除了掩耳盜鈴的表示「要求修改用字不等同於禁聲」外,還在新聞稿上批判發行片商爲了商業宣傳而操弄議題。
《當》片的拍攝初衷,就是要讓不爲主流所見的衆生相,直挺挺的以電影語言訴說自身存在。社會的進步,從不是將傳統價值一以貫之,卻將任何超脫主流想像的價值視爲擾動的不安定因子。北捷以家長式的蒼白老腐價值,妖魔化《當》片廣告用字的動機,也以事前言論審查形式,將一切價值碰撞與對話視爲破壞秩序的洪水猛獸而予以拒絕。此一插曲,不也印證《當》片的核心論調:看不見的不等於不存在、社會中亦沒有「資格論」,沒有任何主體可以與生俱來的擁有合格、絕對的人我支配權。
在兒童節前夕,《當》片除了喚起觀者對於LGBT族羣的認識外,更是重新省思傳統親子圖像的良好教材。當然,北捷的廣告審查事件,亦是值得綜合思考的另一種啓發。
●陳昱嵐,執業律師,專長領域爲稅法、行政法、文化法,同時就讀於臺北藝術大學博士班。願在主流的路徑上,走踏出杳無人跡的景色。以上爲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