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帶走客戶是否成立「背信」? 律師:公司通常告不成
有網友在mobile01詢問,表示同事正在考慮要離職,疑惑是否可以將自己培養的客戶一起帶走?讓網友忍不住思考,若哪天自己也要離職了,不知道應該將自己經營很久的心血一併帶走,還是留給接手的人繼續經營呢?且公司不知道會如何處理這種狀況?對此,陳致宇律師表示「像這種事件去告的案件,不是無罪就是不起訴」。
網友表示,自己的同事正在考慮離職,詢問是否可以帶走自己培養的客戶?那些客戶畢竟也是同事經營出來的,況且若要接手別人的客戶,網友也不一定忙得過來。只是他也懷疑,若真的把客戶帶走了,公司是否會因爲不滿而做出某些處置呢?
對此陳致宇表示,其實這種離職後把客戶一起帶走的情況不算少見,如果公司真的想追究,以過往案件來看,多半用「背信」去告,「不過通常來說,不是無罪就是不起訴」。他表示,除非造成公司財產、或是其它利益的損害,纔有可能成立背信,但通常把客戶挖走也不能因此認定損害,畢竟客戶什麼時候會給案件、什麼時候會讓你賺到錢都有不確定性存在,「只要沒有造成客觀上公司的財產損害,就沒有辦法告成」。
但陳致宇也說道,如果曾經跟公司簽訂契約,例如離開公司後幾年不能從事相似產業,若真的違約了就不只是背信問題,「這可能還牽扯到刑法317條的泄露業務上知悉工商秘密罪」,提醒正在考慮離職的民衆務必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