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記者擄25歲女公務員害命 「牀單女屍」一顆牛角扣成破案關鍵

圖文/鏡週刊

15年前,基隆市政府1名吳姓公務員突然人間蒸發,曾任電視臺駐地記者吳女友人趙男,事後自告奮勇陪吳父報案警方調閱吳女的手機通聯,發現她最後聯繫的人就是趙男,認爲他涉嫌重大,到其住處搜索,結果在廚房水槽發現吳女大衣上的1顆牛角扣,成爲破案關鍵

趙男坦承因投資失利,把吳女騙回住處,企圖綁架她向吳家勒贖,不料,吳女趁機從9樓脫逃時不慎摔死,事後趙將她棄屍山區,還故佈疑陣。所幸警方找到關鍵證物全案終於真相大白。

任職於基隆市政府、25歲的吳姓女子,2005年3月1日午休時間,依往例與同事們打完招呼後,離開辦公室外出用餐,順便爲在五金行顧店的父母送便當,沒想到就此人間蒸發。

當天午休時間結束,吳女仍未返回座位,同事看見她桌上的電腦熒幕未關,以爲她可能在樓下的櫃檯值班,因此不以爲意,直到下午3點多還沒有回到座位,大家才驚覺有異,趕緊打電話找人。

但因吳女手機關機,同事於是趕緊聯絡她的父親。吳父聽到消息焦急萬分,心想每天都會幫他們送便當的貼心女兒,當天過了午飯時間仍未見人影,以爲她公務繁忙,臨時抽不了身才沒返家,不料竟意外失蹤,趕緊聯絡與女兒較爲親近的朋友,卻一無所獲。

吳女的友人、曾任電視臺駐地記者的趙男,當天也接獲吳父電話,他宣稱自己與當地警界很熟,自告奮勇表示願意陪吳父報案。隔日下午、吳女失去音訊即將屆滿24小時,吳父便在趙男陪同下,到警察局通報女兒失蹤。

警方獲報之後,先調閱監視器,發現吳女在市府附近搭上一輛銀色租賃車離去,成爲她最後的身影。但人究竟去了哪裡?開車的神秘駕駛身分爲何?警方問遍吳女的親友、同事,皆無人知曉,案情一度陷入膠着,最後警方檢視吳女的手機通聯紀錄,才發現其中詭異之處。

時任基隆刑警隊三組組長的蔡調坤錶示,警方發現吳女最後聯絡的對象正是陪同吳父報案的趙男,當趙男得知監視器有錄到吳女搭車離開市府的畫面後,便不斷向認識的記者朋友及吳女家屬打聽偵辦進度,以及詢問監視器是否清楚拍下車牌號碼等,警方因此認定他涉嫌重大,於是向檢方申請搜索票。

警方持搜索票前往趙男住處搜索時,趙似乎早就料到警方會找上門,神情十分鎮定,但在搜索過程中,卻一直煙不離口。蔡調坤更發現,趙家的菸灰缸早有大量菸蒂,研判他爲了掩飾內心的不安纔會不斷抽菸,因此要求同仁全力搜索。

不久,警方陸續在趙家發現吳女的髮夾、2卷工業用膠帶、1串租賃汽車的鑰匙,以及趙男沾有泥土青草衣褲,最後在廚房水槽中,還找到1顆吳女當天所穿外套的牛角扣,上面還沾着與趙男衣褲上同樣的泥土及青草。

這顆牛角扣的出現,讓趙男的臉色頓時慘白,但他仍矢口否認案發當天曾與吳女碰面,針對警方詢問牛角扣的來源,趙則支支吾吾答不出來,於是被帶回警局偵訊

蔡調坤回憶偵訊當時的場景仍印象深刻,因爲趙男從頭到尾緘默不語,只是不斷要求抽菸,煙霧瀰漫整個偵訊室,氣氛安靜地令人快要窒息。直至凌晨,蔡苦口婆心地向趙分析利害關係,勸他自白,法官纔會輕判,他才娓娓道出案發經過。

趙男告訴警方,他是憲兵專修班37期畢業,曾經當過戒護隊隊長。案發前1年,他從國防部新店監獄分隊長一職退役,在友人介紹下,到一家電視臺擔任基隆駐地記者,但工作1個月便離職。失業的他聽從友人建議,將百萬元退伍金投資網咖,卻因經營不善,一夕化爲烏有。

警方調查,趙男與吳女相識近7年,個性單純善良的吳,平常總以大哥稱呼趙,2人私交不錯。沒想到投資失利又失業的趙男,因爲聽友人提起:「只要有1、2百萬元,就可以到中國大陸過大爺的生活。」竟將歪腦筋動到吳女身上,決定綁架她向吳家勒索2百萬元,再前進大陸展開新生活。

心思縝密的趙男先佯稱自己的駕照被吊扣,並在案發前2天向朋友借來證件、租了1輛車之後,又買了多張電話卡,企圖作爲日後勒贖吳女家屬之用,同時他還辦了臺胞證,打算贖金得手後便遠走高飛。但趙男萬萬沒想到,原本計劃的擄人勒贖,後來卻變了調,意外害死了與他情同兄妹的吳女。

蔡調坤告訴本刊,案發當日,趙男先以「請吳女教他使用電腦燒錄機」爲由,把她騙出來,並開着租賃車將吳女載往他位於安樂區的住處,吳不疑有他,沒想到纔剛踏入9樓趙家的大門,他就露出真面目,準備控制吳女的行動。這時,吳反射性地往門外狂奔,卻被趙男勒住脖子拖至臥房。接着他拿出塑膠繩,試圖捆綁吳女雙手,過程中她不斷哀求:「我們認識這麼久了,可不可以不要綁我?」

吳女一邊哀求,一邊規勸趙男:「你只要放了我,我就當作這件事沒發生過。」趙一時心軟,將吳獨留房中,自己則走到客廳,將吳的手機關機,斷絕她對外聯繫。這時,吳趁機把棉被當成繩索,綁在窗戶欄杆,企圖攀爬脫逃,卻一不小心從9樓墜落一樓草皮,當場失去性命。

趙男向警方供稱,當時他聽到「砰」的一聲巨響,嚇得衝進房內查看,只見窗戶打開,吳女消失無蹤,他從窗戶往下探頭,發現吳躺在草地上,爲免東窗事發,立刻衝下樓將吳的屍體抱回住處,用牀單包裹後,裝進大型塑膠袋放在浴室,等到夜深人靜,再將屍體載往山區丟棄。

由於趙男坦承犯案,又以100萬元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且符合《減刑條例》規定,最後被依擄人勒贖、遺棄屍體2罪,判處4年10個月。

蔡調坤回憶,偵辦當時,就連趙男也無法解釋,死者大衣的牛角扣爲何會掉落水槽中?只能說冥冥中似有定數,讓吳女沉冤得雪,也讓趙因一時的貪念,付出應該有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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