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員工傳訊客戶「老闆快要破產」挨告 這理由獲判無罪

張女傳訊客戶老闆 「應該會申請破產」,前老闆提告妨害信用和名譽,但法官認爲,訊息爲私人間的對話,沒有散佈於衆的意圖,判無罪。(葉靜美攝)

彰化縣某「網路直播水產行」李姓老闆直播時,鏡頭意外照到他的手機LINE對話,上面疑似有廠商在跟他討債,一名客戶看到後用LINE向該公司離職員工張女求證,張女回答「好像借錢還不出來」、「應該會申請破產」,李姓老闆得知後氣得提告妨害信用和名譽,但法官認爲,訊息爲私人間的對話,沒有散佈於衆的意圖,判張女無罪。

判決書指出,張女原爲李姓老闆的員工,已在去年6月間離職,張女先後在同年7月4日、10日間,2次發送LINE訊息給該公司合作廠商「好像借錢還不出來」、「想提醒您,注意他的貨款及財務狀況」、「應該會申請破產」。

李姓老闆認爲張女是因對他心生怨懟,因此才故意散佈他發生財務困難、即將聲請破產之不利消息,對他提告妨害信用和名譽;張女也對前老闆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前老闆應該給付她35萬餘元的資遺費,同時提撥37萬8000元至其勞工退休金專戶,該案目前則尚在審理中。

對於前老闆提告,張女辯稱,發送2則訊息並不是爲了要損害前老闆的信用及誹謗他,且該訊息是私人對話,並沒有散佈於衆。

法官認爲,張女以line發送的2則訊息,僅有張女及對方可以看見,其他人無法看到,且張女也沒有要求對方向其他人傳述,難以認定張女有對外將該等訊息廣爲散佈之意,被告所爲不該當刑法妨害信用罪,因此判決被告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