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創公司在股權分配上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隨着國家對市場準入政策的放寬以及萬民創業時代的來臨,自主創業成了越來越多人的選擇。在我國每分鐘就會產生11家公司,生態一片大好,但企業存活率卻相當低。據數據顯示,企業成立後3年至7年爲退出市場高發期,即企業生存的“瓶頸期”。股權分配合理與否是初創公司提高生存率的關鍵,那麼初創公司在股權分配上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

一、合夥人

股權分配是一個落實到“人”的過程,它的目的不僅要通過“醜話說在前頭”來確立規則,還要明確公司目標和價值觀、達成股東間的共識。天使投資人徐小平說過“合夥人的重要性已經超過了商業模式和行業選擇,比是不是處在風口上更加重要。但是如果合夥人沒選對,股權架構沒選對,飛起來以後可能比一直站在地上摔得更慘。”

(一)選擇怎樣的合夥人?

公司股權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創始人與聯合創始人、員工、外部顧問與投資方。其中,合夥人是公司最大的貢獻者與股權持有者。選擇合夥人應該要選擇既有創業能力,又有創業心態,能3-5年全職投入預期的人。一個優秀的合夥人應該從價值觀、職業化、工作業績、個人作風、發展潛力、人際關係來進行考覈選拔。

(二)拒絕怎樣的合夥人?

(1)資源承諾者,對初創階段提供資源幫助的人應該談合作而不是分股權。

(2)兼職人員,不全職參與創業的兼職人員不應該成爲創始人。

(3)天使投資人,僅資金入股不應該佔據太多股權。

(4)早期普通員工,初創階段不宜進行高成本股權激勵。

(三)合夥人之間股權分配應該設定磨合期

對於公司初創階段的股權,可以由創始人一人代持,但需要約定一個期限,期限到後要重新分配股權。這就是磨合期,通過這一段時間的經營,看看誰更擅長什麼,誰的貢獻更大,把這一磨合期的表現作爲評估基礎。當你需要引進一位不錯的合夥人的時候,先邀請他進公司,給他優厚的薪資,並且明確讓他參與公司高層的決策與管理,給他股東待遇。通過磨合期的磨合後,再決定是否給他股權。

二、出資方式與分配股權

按照以前的分配模式,如果公司啓動資金是200萬,出資100萬的股東即便不參與創業,佔股50%是常識;在現在,只出錢不幹活的股東“掏大錢、佔小股”已經成爲常識。在過去,股東分股權的最大變量是錢;而現在,人是股權分配的最大變量。股權分配已經從金本位演變到現在的人本位。

三、預留股份設立期權池

期權是指在不稀釋創業團隊原始股份的前提下,將一部分的股權預留出來,作爲未來引進高級人才的預留股份。公司的發展離不開人才,股權是吸引人才加入的重要手段。初創公司在進行股權分配時,應該提前預留一部分股份放入股權池,爲持續招募人才開放通道。設立期權池不僅能夠進行員工激勵,爲公司未來的發展做鋪墊,留住公司人才吸引外部人才,更能給員工歸屬感,使員工與股東的利益一致。

四、設立退出機制

許多公司在公司的初創階段完全沒有考慮到要設立股權退出機制,這是合夥人股權戰爭存在的一大隱患。要避免戰爭爆發,就要提前設立退出機制。

提前設定好股權退出機制,約定好合夥人在什麼階段退出公司後,要退回的股權以及股權的退回形式。同時可以設立高額的違約金,防止出現合夥人惡意買賣股權的情況。退出機制的設立要嚴格遵守《公司法》中提到的原則,具體的設立要按照公司章程規定或者經過董事會(股東大會)的批准,股東可以通過對內、對外或其他方式轉讓股權實現退出。

做好公司股權構架,避免在企業的根基上出現問題,初創公司飽含創始人以及合夥人團隊的心血,沒有做好股權分配往往會爲公司的後續發展埋下禍根,動輒傷筋錯骨,影響公司的發展甚至生存。創業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