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值多賺3千萬遊戲幣 男指遊戲是賭博拒還敗訴

陳姓男子玩「老子有錢」手遊儲值溢領3千萬遊戲幣,被科技公司提告請求返還,法官判陳男應返還新臺幣23萬餘元。(郭良傑攝)

陳姓男子玩手遊「老子有錢」儲值29000元向某科技公司購買遊戲幣377萬,結果該科技公司人員在處理儲值時,多按一個「3」,讓陳男多拿到3千萬遊戲幣,價值25萬9千元,該科技公司在錯誤發生3分鐘後即要求陳男返還,但被陳男拒絕而提告,陳辯稱這款手遊是非法賭博遊戲,無需還錢。法官審後認爲,兌換遊戲幣的糾紛與遊戲是否具賭博性質無關,判陳男應返還23萬餘元。

陳姓男子玩手遊「老子有錢」,去年2月23日晚上10點18分上某科技公司網站儲值29000元,兌換遊戲幣377萬,該科技公司後臺移轉游戲幣至陳男帳號時,不慎多打了一個「3」,竟移轉游戲幣3377萬,讓陳男多了3千萬的遊戲幣,科技公司人員發現後,3分鐘後即以LINE聯繫陳男,要求返還多轉的遊戲幣,但陳男認爲「賺到了」不予理會,該科技公司只好提告要求陳男返還不當得利。

科技公司指出,該公司的「老子有錢」手機遊戲以1元臺幣兌換130元遊戲幣計算,多給陳男3千萬遊戲幣,換算價值約新臺幣25萬餘元,扣掉陳男支付的29000元,應返還23萬餘元。

陳男到庭時辯稱,這款手遊具賭博性質,既然是非法行爲,他就不用還這筆錢,要求駁回科技公司的請求。

法官審理後認爲,陳男與該科技公司間因遊戲幣兌換買賣出現爭議,陳男因科技公司後臺作業錯誤溢領3千萬遊戲幣,與遊戲是否具賭博性質無關,因此判陳男應返還溢領的遊戲幣,價值23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