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拖鞋騎車好方便? 28年前這樣會被罰錢

▲穿拖鞋騎車雖然方便,隱藏的危機可不少。

生活中心臺北報導

夾腳拖在路上幾乎「人腳一雙」,日前卻發生19歲長跑國手穿夾腳拖遇上車禍,導致腳趾被磨碎,運動生涯被迫告終的憾事。其實28年前臺灣明文禁止穿拖鞋騎機車或開車,因爲容易鬆脫又會滑,加上腳掌沒有保護,車禍容易直接受傷害,但後來法條廢除,現在路上隨處可見騎士穿拖鞋。

臺灣機車密度世界之冠,但許多騎士不曉得,政府曾經立法規定騎車、開車都禁止穿拖鞋,因爲拖鞋包覆力不夠,容易鬆脫,加上刻痕不夠深,摩擦力較小,穿着騎車容易滑,開車踩油門剎車也會受影響違規可開罰50至100元新臺幣,但這項法條在民國75年被廢除,如今只有考駕照時不能穿拖鞋。

穿拖鞋騎車不再違法實際到馬路上看看,發現許多騎士都是直接穿拖鞋上路,對於日前長跑國手穿夾腳拖遇上車禍,因爲保護不足,導致腳趾受到重傷,不少人認爲,要避免的是車禍的發生,而不是穿拖鞋,因爲穿拖鞋騎車對一般人來說,已經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