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男友家求複合 女暴走狂砍3人險滅門!判囚7年10月

闖男友家求複合 女暴走「狂砍全家3人」險滅門 判囚7年10月。(圖:shutterstock/達志)

莊姓女子2023年持雙刀至男友住處談判,因談判無果,她也不滿對方父母阻止,竟持刀瘋狂砍傷男友與男友父親頭頸部,臺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考量她犯後沒有悔意,依殺人未遂罪判處7年10月徒刑,可上訴。

莊與曹是親密關係情侶,並曾同居,因曹向莊提出分手,雙方發生爭執並相約談判後,莊先購買料理刀、菜刀各1把並放入其隨身包內,2023年10月20日21時許,抵達曹及其父母住處,雙方在客廳爆發激烈爭執。

莊女不滿曹男不願隨其返回居所,也不滿曹的父母出面阻止,且曹母指示曹報警處理,莊女持其包包內預藏之料理刀、菜刀,砍向曹父之右後腦杓、眉部、胸部、肩膀及手部等處,並持刀追趕曹母至主臥室。

莊女在曹男趕來奪刀之際,再砍向曹後腦至頸部、雙肩等處,致曹父受有右頭皮、右前額、右前胸、右肩、右手食指長及中指撕裂傷,曹男則受有後腦至左側頸部、左肩、右肩撕裂傷。幸經曹男奮力抵抗終奪下其刀及員警及時趕抵現場逮捕莊女,並將曹及曹父送急救,始均倖免於難。

高院駁回上訴,認定莊女犯後於偵查中認罪,旋翻供矢口否認犯行,企圖推卸責任,未見悔意,依殺人未遂2罪分別量處有期徒刑5年6月,並定應執行刑爲有期徒刑7年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