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時評】動物園賣虎尿,打擦邊球合法嗎?

近日,有網友在社交平臺發帖稱“某旅遊單位出售虎尿,50(元)一瓶”。對此,涉事旅遊單位——四川雅安碧峰峽野生動物園相關人員回覆媒體稱,目前動物園還有虎尿出售,“(老虎)自己屙(尿)的,用盆子接,然後裝到瓶裡出售”。(1月22日澎湃新聞)

虎骨可以入藥,具有祛風通絡、強筋健骨之效,很多人聽過,但之前應該未曾聽聞虎尿能入藥。中藥中有“老虎尿”,實際是一種植物,並非老虎排泄物。而虎尿從中醫角度來說並不屬於中藥,據中醫專家介紹,也沒有治療作用。

從上述虎尿瓶身上資料介紹可知,其功用爲“對類風溼、外風溼關節炎疼痛、跌打損傷、肌肉痠痛等症有較好療效”,既能外用又能內服,這顯然把虎尿當成中藥來賣。從微信公衆號“碧峰峽景區”2014年的一篇推文看,其售賣虎尿大概有10年曆史,顯然矇騙不少人賣出不少虎尿。

之所以稱其矇騙,是因爲虎尿並非中藥,卻當成中藥來賣;並沒有治療功效,卻宣稱對多種症狀有療效。此外,該動物園工作人員聲稱,售賣虎尿有資質,但其所謂“資質”,更像是在打“擦邊球”自我“合法”,並不具有藥品銷售必須辦理的《藥品經營許可證》。

其稱:“肯定有(資質)的,營業執照上有經營許可就可以。”而涉事企業許可項目中的“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經營利用等”,並不能作爲合法證明。因爲“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是模糊的表述,並沒有具體細化。於是經營者利用這種模糊擦邊銷售。

也就是說,藥品是一種特殊商品,經營者不能只憑經營許可中的模糊表述來銷售,必須持有《藥品經營許可證》。否則,就是違法銷售藥品。如果虎尿沒有治療功效,就是銷售假藥,“罪加一等”。此外,還涉嫌虛假宣傳等問題,亟待有關部門介入調查給出定論。

購買服用虎尿用來治病的,不僅治不了病,還可能得新病。該動物園工作人員聲稱,“(老虎)自己屙(尿)的”,弦外之意是虎尿“原汁原味”不會有假。但我們要意識到老虎並不是講衛生的“好孩子”,虎尿本身以及撒尿環節有可能存在細菌,使用或帶來風險。

對於景區是否可以販賣此類產品,有專家稱:“不可以,所有藥物需要政府監管部門審批,才能給病人使用。”而涉事景區並沒有拿出行政審批證明,只是憑企業經營許可中的模糊表述在銷售虎尿。所以,種種跡象表明,這種兜售虎尿的行爲,已經涉嫌多重違法。

不可否認,老虎身上的虎骨、虎鞭都曾作爲中藥使用。但由於老虎屬於國家野生保護動物,虎骨屬於禁用物質。由於野生動物保護及鮮有理化研究等因素,虎鞭現今也不作爲中藥材入藥使用。在虎不能入藥情況下,上述動物園竟然圍繞虎尿做起了生意,十分離譜。

目前,很多城市有動物園,老虎基本是動物園的標配,但其他動物園未見銷售虎尿。這並不是因爲經營者不喜歡錢,而是遵守法律和道德底線。反觀上述動物園,千方百計從老虎身上發現商機,即便“老虎全身都是寶”,也不能隨意變成錢。何況,虎尿並非藥。

所以,唯有依法嚴肅查處上述動物園售賣虎尿的行爲,才能避免其繼續發“虎尿財”。

作者 馮海寧

責任編輯 羅秋旭

責任校對 劉自學

主編 嚴雲

終審 副總編輯 王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