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P拚2027年如期併網 3-1期渢妙離岸風場與世紀集團、臺船環海簽合約
CIP 3-1期渢妙離岸風場17日宣佈分別與世紀集團及臺船環海簽訂水下基礎供應、水下基礎運輸與安裝合約,成爲3-1期首座簽訂水下基礎最終合約之風場。圖/CIP提供
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旗下3-1期渢妙離岸風場17日宣佈分別與世紀集團及臺船環海簽訂水下基礎供應、水下基礎運輸與安裝合約,成爲3-1期首座簽訂水下基礎最終合約之風場。
CIP區域總裁許乃文表示,渢妙若要維持2027年併網,必須於今年底融資到位,纔可發開工通知給供應商以展開製造與安裝。爲此,許乃文建議政府全速橋接綠電購售雙方需求、強化本土資金挹注離岸風電投融資,健全第三階段區塊開發投資環境,並拯救供應鏈免於斷鏈。
3-1期渢妙風場於6月初與世紀風電及世紀樺欣分別簽訂套管式水下基礎及基樁供應合約,合約總金額超過新臺幣120億元,是CIP自彰芳暨西島風場後再度與世紀集團合作。依據區塊開發3-1期產業關聯政策規定,本土與國際供應比例爲60%與40%,因此3-1期渢妙風場也於本月與韓國SK Oceanplant公司簽署水下基礎供應合約。
3-1期渢妙風場亦於6月中與臺船環海簽訂水下基礎運輸及安裝最終合約,合約金額破新臺幣百億元,爲CIP繼彰芳暨西島風場以及中能風場後第三度與臺船環海合作,再度使用首艘本土自建離岸風電施工船環海翡翠輪。值得一提的是,3-1期渢妙風場於2022年參與區塊開發首輪競標時,便以數百萬歐元訂金鎖定翡翠輪之船期供風場施工獨家使用,以確保達成2027年如期併網目標。
世紀集團董事長賴文祥表示,感謝3-1期渢妙風場下單世紀風電及世紀樺欣,使世紀風電及世紀樺欣得以免除斷鏈危機,世紀集團將秉持執行彰芳西島專案永不放棄之精神與期間所累積的經驗及技術,預計將能如質如期完成3-1期渢妙風場。
臺船環海董事長鄭文隆表示,很高興能與CIP在彰芳暨西島風場、中能風場後再次合作,身爲在地海事工程承攬商,臺船環海致力實現產業本土化之目標,很榮幸再次獲得青睞,環海翡翠輪在交付短短一年內累積工程實績,在臺灣永續能源發展中發揮關鍵作用。
3-1期渢妙風場執行長Joris Hol指出,本風場於去年6月率先提交行政契約予經濟部簽署,距今將屆滿一週年。一年來,3-1期渢妙風場開發進度持續大幅領先同期風場,不僅已完成多項工程及採購合約之簽署,更力拼於今年底融資到位,穩健推動區塊開發階段首座風場如期於2027年完工並聯,爲臺灣企業供應穩定而足量之綠電。
CIP表示,3-1期渢妙風場在提交行政契約將屆一週年之際,各項關鍵供應合約均取得重要進展,包括:2022年6月與東元電機完成陸上變電站統包最終合約簽署、2023年10月與SEMCO-PTSC完成海上變電站供應最終合約簽署、2023年10月與Seajacks完成風力機運輸暨安裝最終合約簽署、2024年4月與海碩能源完成「風場運維海氣象觀測及氣候窗預測服務」最終合約簽署、2024年6月與東方風能簽訂風場運維服務合作意向書,東方風能爲此訂購全新試航運維作業船(Commissioning service operation vessel, CS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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