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早喝到晚還要續攤!臺東男酒駕失控自撞這下賠大了

▲小客車自撞後爆胎動彈不得,男子自行脫困,身上濃濃酒味呆坐路旁草地,。(圖/記者兆麟翻攝,下同)

記者王兆麟/臺東報導

臺東警察分局富岡派出所巡佐謝東文警員章軒瑋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獲報臺11線153K處北上車道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員警趕抵現場發現一臺自小客車疑似因自撞後爆胎而動彈不得,一名神情慌張的男子呆坐路旁草地,不僅身上有濃濃酒味,詢問過程語無倫次,員警當場實施呼氣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高達1.76MG/L,被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根據警方調查方姓自小客車駕駛,當天在住家飲酒,從早上喝到晚上22時許仍意猶未盡,竟獨駕自小客車欲至市區續攤。在行經臺11線153K轉彎處,因酒後恍神自撞對向「輔二標誌」,造成車頭前輪嚴重爆胎,且路旁「輔二標誌」也遭波及受損,車輛卡住後動彈不得。男子雖自行脫困,卻只能呆坐路旁。

▲▼員警當場實施呼氣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高達1.76MG/L,被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警方表示,方男傷勢尚無大礙,因爲僅有擦傷而拒絕送醫,但高達1.76MG/L酒測值,已經達到公共危險罪之標準。方男隔日酒醒後對自己將再次因酒駕行爲遭法辦,還得承擔修車及撞毀「輔二標誌」維修費用既懊悔不已。臺東警察分局呼籲駕駛人,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如有飲酒者,最好改搭大衆運輸工具或指定駕駛人駕車,以免造成難以彌補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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