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戰火恐燒向賴清德 翁曉玲擬提修憲人民發動罷免總統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對藍營區域立委喊出大罷免,戰火恐燒向賴清德總統。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拋出修憲直接公投罷免總統,於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增訂人民可經一定比例提議、提案,直接罷免總統。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對藍營區域立委喊出大罷免,戰火恐燒向賴清德總統。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拋出修憲直接公投罷免總統,於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增訂人民可經一定比例提議、提案,直接罷免總統。翁曉玲表示,她知道議題敏感,因此會與國民黨團成員討論後,纔會視情況正式提案。

民進黨立院黨團曾於立法院會提案罷免立法院長韓國瑜,黨團總召柯建銘更揚言罷免41名區域藍委。當時,翁曉玲便表示,如果罷免,是解決當前臺灣憲政民主危機的重要手段,那麼「罷免總統」,自然不能排除在外。

據瞭解,翁曉玲不排除提案修憲,於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增訂人民可連署,提案罷免總統。

翁曉玲受訪表示,我國對於總統罷免是定在憲法當中,倘要針對總統,提案修正讓人民也可連署罷免總統的話,仍須透過修憲,而非直接修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她也知道修憲門檻高,但對於實現「直接民權」,這是很重要的議題,現在除了人民不能直接連署罷免總統外,所有縣市首長、民意代表等,人民皆有權利可以連署、提案罷免。

翁曉玲指出,何況我國制度已經走向總統制,雖說常講我國是雙首長制或半總統制,但實際上,這些年運作下來,我國已經傾向總統制,甚至有「超級總統制」的說法,總統權力大。既然人民可以選舉總統,人民也應有一定的權利,可經由一定的連署、提案,再進行罷免總統。

翁曉玲表示,根據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除政黨推舉總統候選人外,也可經由人民連署,推選總統候選人,而她這次提出的方向是仿照於此,經由一定人數比例連署,提出罷免總統。既然「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連署門檻是1.5%,便可推舉總統候選人,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罷免達原選區選舉人10%就可進行罷免,因此她參酌這兩法,提出修憲草案。

翁曉玲說明,總統罷免案經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數1.5%以上提議,自由地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連署提出即成案,選舉人總額過半數投票,有效票過半同意罷免時,即爲通過。

翁曉玲提到,她知道議題敏感,但希望可以讓人民思考,爲何只能罷免立委,整個國家尤其政府的決定權都由總統一人掌控,若國家、社會亂,不正是無法治亂的根源。

另一方面,據瞭解,亦有藍營人士倡議,可考慮將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正副總統罷免案,須經全體立委3分之2同意後提出,下修爲2分之1。

民進黨立委許智傑表示,國民黨立委強硬通過諸多惡法、又亂刪總預算,很多地方罷免藍委聲浪陸續出現,他支持這樣的自發性罷免;但若是刻意挑起的罷免,例如翁曉玲拋出修憲,由人民直接連署罷免總統,對這樣政治算計的想法感到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