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提名 隱藏民意炸彈
(圖/本報系資料照)
司法院7位大法官10月底將屆退,總統賴清德提名7位大法官人選遭各界批評酬庸意味濃厚,而且大部分人選政治立場偏綠,更被外界質疑賴清德將司法院應嚴守之超然與獨立性棄之不顧,未來的立法院人事同意權將再掀起朝野對立。
副總統蕭美琴指出,賴總統提名大法官有4項核心價值,包括專業性、進步性、國際化,且要兼顧理念與實務。但此次提名人選是否適格?有無失衡?可從幾個面向檢視。
先從最爭議的「政治立場」來看,被提名爲司法院長的張文貞是「民進黨聲請國會改革法案之鑑定人」,副院長姚立明是「賴清德競總主委」,這兩人被提名不僅酬庸意味濃厚,也透露賴想要確保封殺國會改革的決心。
其他提名人,廖福特是民進黨中央黨部仲裁委員,也是中天換照案聽證會的鑑定人,主張不讓中天換照,深綠立場鮮明。劉靜怡曾任《黨產條例》釋憲案鑑定人,主張沒違反憲法;政大教授何賴傑曾在太陽花學運時,批評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歷史會留下你的罵名」,兩人的政治立場偏綠。而成大陳運財教授也被視爲和賴清德本命區有地緣關係。
若從「背景資格」分析,《司法院組織法》第4條規定的大法官資格共計6款,任何一款資格之大法官人數不得超過總名額1/3。另外《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司法院接受聲請解釋案件,應先推定大法官3人審查,而負責初步審查小組成員需由不同資格的大法官所組成,比如資深法官、檢察官、律師或法學教授。
但檢視這次提名人選包括5名教授,若加上現任的謝銘洋、蔡宗珍、陳忠五等人,教授人數明顯超過1/3的法律限制,將來在初步審查小組運作上也會衍生人選配置不均的問題。
再從「法學專業」來看,這次提名3位憲法、2位刑訴法專家,相對於屆退7位及續任大法官的法學專業,在民法、刑法、行政法、公司法等實體法的專業人選明顯被忽略。以臺灣朝向國際化商業發展、民刑案件紛爭不斷、行政訟訴不絕的環境下,日後憲法法庭的運作是否可符合社會期待,值得檢視。
從賴清德「隱藏策略」的角度,大選時沒對廢死明確表態,這次提名大法官卻有多人主張廢死,是否意味日後憲法法庭會裁判「死刑違憲」?此次提名已隱藏了一顆民意炸彈。
大法官是司法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賴總統提名失衡不僅將引發立法院朝野對人事同意權的對立,若賴總統堅持提名人選,想利用大法官釋憲權達到未來臺獨修憲、制憲的企圖,將引爆憲政危機,對日後的臺灣發展、兩岸關係、區域平衡帶來重大沖擊。(作者爲大學兼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