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演唱會解套 周董攻蛋有點趕
臺北市議會國民黨團提案要求市府行文內政部函示確認,臺北大巨蛋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議會26日審查通過送市府研議辦理。臺北市體育局長王泓翔(中)表示,將依議會決議儘快發文給內政部。(劉彥宜攝)
臺北市議會欲以政黨協商替臺北大巨蛋辦演唱會使用執照註記解套,協商無共識破局後,國民黨改以提案作成議會決議,議會26日審查,民進黨要求使照註記變更應循法定程序辦理,最終提案過關送市府研議辦理。臺北市體育局表示,將依議會決議儘快發文給內政部,確定大巨蛋辦非體育賽事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但藝人周杰倫期待的8月攻蛋有點急迫。
內政部2017年曾函釋,大巨蛋辦非體育賽事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但前市長柯文哲任內仍在使照註記,規定大巨蛋辦非體育賽事活動,須符合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或性能審查。爲尋求議會解套共識,國民黨提案要求市府再次行文內政部確認,並提高營收分潤比例。
議會昨審查提案,國民黨團書記長張斯綱喊話,提案通過後,市府要儘速辦理相關作業,也可以進行安全模擬試算。
民進黨團幹事長陳怡君要求,公安不容忽視,法條、使照註記不應拿來表決,使照註記變更應該要循法定程序辦理;民進黨團副總召林延鳳也批評,市府本就可依職權變更使照註記,市府不要再拉議會背書、替負責營運大巨蛋的遠雄集團放水。
民衆黨團總召陳宥丞認爲,在符合公安、消防和市民期待,且不影響使照註記效力下,應依循法律辦理註記變更,且市府、遠雄要在首場非體育賽事活動前完成提高分潤協議。
最終提案通過送市府研議辦理,體育局長王泓翔說,將盡快發文給內政部,也請遠雄依使照註記完成消防安全審查,未來若有單位申請辦非體育賽事,遠雄需會同主辦單位備妥消防安全審查驗證結果,送體育局依「臺北市大型羣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開跨局處會議審查。
對於周杰倫盼8月登大巨蛋開唱,王泓翔坦言,若要在8月辦演唱會,以目前時程來講有點急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