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管理員在小套房猝死 非他殺或自殺不算凶宅

東森新聞記者陳震隆劉依晴綜合報導

17坪的千萬套房卻意外成爲凶宅?一名楊姓女子爲求方便出租,把位在臺北市忠孝東路的套房鑰匙託交給大樓管理員,請他幫忙代看房子。沒想到李姓管理員因心肌梗塞,猝死套房內。楊姓女子向管委會求償270萬。但高等法院認爲,管理員並非他殺或自殺,不符合凶宅定義,加上楊姓女子私下將鑰匙交給管理員,已經超出管委會職務範圍,因此判楊姓女子敗訴。

距離巨蛋國父紀念館捷運站都很近,房價動輒上千萬,楊姓屋主把17坪套房的鑰匙交給李姓管理員,沒想到民國104年(2015)4月27日李男因心肌梗塞猝死房內。這裡生活機能完善,卻因爲管理員之死,造成房價跌價行情價從每坪97萬8千跌了大約1成5。

據瞭解,套房變「凶宅」後,除了房價跌,加上楊姓女子重新裝潢,於是她向管委會求償270萬元,但大樓管委會指出,他們不曾、也不可能要求管理員代爲保管住戶大門鑰匙。

高等法院也認爲,楊姓女子爲求方便,出租房子把鑰匙交給管理員,屬於私下行爲,加上李姓管理員非他殺或自殺,不符合凶宅定義,也與管委會無關,判決楊姓女子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