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租屋處自殺 房東不滿成凶宅「要妻賠償600萬」
中天電視新聞臺資深主播史哲維2014年以塑膠袋套頭,在租屋處自殺身亡,房東認爲從事新聞媒體的他,應熟知若屋內有人自殺,該處將成爲凶宅,憤而向史父及妻子求償600萬元,臺北地院認爲,史哲維生前精神狀況極差,無法理性思考對於外在環境的利弊,並非故意而爲,因而判其父及妻子免賠償,全案仍可上訴。
主播史哲維在業界形象良好,陽光又開朗,甚至會主動幫助同事,不少人覺得他相當溫暖,遺憾的是,2014年5月,他選擇自我結束生命,沒有留下任何遺書,又沒有任何外力入侵或打鬥的痕跡,死因在當時引發外界諸多揣測,檢警化驗血液的報告,發現其血液中的安眠藥成分非常高,因而判定其生前精神及情緒狀況不佳。
不過,當時其租屋處的房東不滿此自殺事件,造成房屋成爲凶宅,甚至認爲史哲維身爲一位資深媒體人,應瞭解此作法會帶來的後續效應,再加上其身爲承租人,本應負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因而告上法院,向繼承人史父及史妻求償600萬元。
判決中指出,史哲維在2010年4月向王姓房東租屋,雙方約定租金38000元、押金76000元,史哲維於2014年自殺,史哲維父親與妻子認爲,史哲維自殺是長期罹病所致,且自殺前已服用大量藥物,精神上沒辦法理性判斷利害,不是故意造成房東及房屋的價值損失,再加上該房目前尚未出售,房東沒有實質損失。
另外,史哲維的妻子則表示,當時的押金7萬6千元,搬家後已全數放棄,不應再賠償房東。法官認定,根據史哲維生前病歷顯示,其決定能力及判斷能力已非正常人,自殺當下無法理性判斷自我及對外在環境利害得失等情狀,並非故意自殺造成房東損失,判史父及妻免予賠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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