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發「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 強調反壟斷、不得授信

中國人民銀行20日公佈「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徵求意見稿)」,強調不得從事授信活動人行有權建議國務院實施反壟斷措施、備付金必須存放人行等地,劍指當前主宰大陸行動支付的螞蟻騰訊網路巨頭

人行20日公佈「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按照該條例,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按照支付業務許可證載明的範圍從事支付業務,不得從事許可證範圍外的業務,不得從事或者變相從事授信活動。

該條例也指出,備付金不屬於支付機構自有財產,要求支付機構將備付金存放在人民銀行或符合要求商業銀行

該條例還稱,人行可以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建議採取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爲、停止實施集中、按照支付業務類型拆分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措施。

該條例詳細規定市場地位支配情形,只要符合1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非銀行支付服務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33.33%;2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非銀行支付服務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50%;3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非銀行支付服務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60%等其中一種情形,人行可商請國務院執法機構對其採取約談進行預警

電子支付市場方面,則是符合1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全國電子支付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50%;2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全國電子支付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66.67%;3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全國電子支付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75%等其中一種情形,人行可商請國務院執法機構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