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花蓮玉里前鎮長送豬涉賄 民事二審改判當選有效

花蓮縣玉里鎮前鎮長龔文俊(中)賄選案,民事二審大逆轉,改判當選有效。他去年8月曾出面喊冤,強調送的都是殘料、廢棄料,毫無價值。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縣玉里鎮前鎮長龔文俊,被控2022年底選舉期間送豬頭、豬隻行賄,一審刑、民事雙輸,但民事二審大逆轉,花蓮高分院法官認定他送的是傷殘豬隻,沒有價值,改判當選有效確定;檢方表示刑事部分還在二審,會繼續爭取有罪判決。

62歲的龔文俊爲國民黨籍,被控兩年前玉里鎮長選舉時,爲拉攏原住民部落,由林姓椿腳居間聯繫2位部落頭目及副頭目,分送豬頭、豬肉、酒水等給部落耆老,請求召集族人宴飲,爲他拉票。去年6月花蓮地方法院民事一審判決當選無效,刑事庭一審去年8月重判5年、褫奪公權6年。

龔不服判決,刑民事均上訴二審,主張他養豬40年,長年以來會將傷殘病弱、體重不足的豬隻,或是供應實驗單位後的殘料送人,全是不值錢的廢棄料,不是爲選舉才送,且這次是經人詢問後被動給予,不是主動分送,原判決卻用市場價格計算價值,完全錯誤。

花蓮高分院民事庭本月15日宣判,採納龔的說法,認爲龔所送豬隻沒有價值,不會動搖選民投票意向,沒有對價關係,廢棄原一審判決,改判龔當選有效確定。

花蓮地檢署表示,此案民事採三級二審,已不能再上訴,不過刑事部分二審還在審理中,將參考民事二審的判決理由,繼續爭取刑事有罪。

龔文俊因爲刑事一審被判刑,去年8月遭到停職至今,縣府表示,依據公職人員選罷法相關規定將龔停職,雖然民事改判當選有效,但因刑事部分還在審理,必須等無罪確定才能復職。

花蓮縣玉里鎮前鎮長龔文俊賄選案,民事二審大逆轉,改判當選有效。他去年8月曾出面喊冤,強調送的都是殘料、廢棄料,毫無價值。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