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旺號無良船東船長強迫勞動 外籍漁工死亡、中風

「大旺號」林姓船長及梁姓大副涉嫌對多名印尼籍漁工強迫勞動,高雄地檢署偵結依違反人口販運防治法等罪起訴船長、大副、船東等9人。(翻攝畫面/洪浩軒高雄傳真)

由臺灣人投資經營的萬那杜籍遠洋漁船「大旺號」林姓船長及梁姓大副涉嫌對多名印尼籍漁工強迫勞動,除了每天只讓漁工休息4至6小時外,還將他們的保暖衣物丟入海中、強制違背宗教信仰食用豬肉,甚至攻擊漁工、不給受傷勞工休息,導致死亡及中風,高雄地檢署偵結依違反人口販運防治法等罪起訴船長、大副、船東等9人。

檢方指出,雖然「大旺號」設籍萬那杜,但實際由臺籍蔡姓、林姓船東設立的船公司所經營,而林姓船長、梁姓大副則是受僱於船公司,於2019年4月10日從高雄旗津漁港啓航,搭載20多名印尼籍、越南籍、萬那杜籍船員到南太平洋捕撈鮪魚。

檢方調查發現,林男、樑男明爲了謀求高利漁獲提高分配報酬,竟利用外籍漁工不熟通用語言,且在海上舉目茫然、四周汪洋難以求助的弱勢困境,海上作業期間,只要漁工不服從工作指揮,林男、樑男就會對漁工恣意辱罵、揚言扣薪,甚至毆打漁工。

而「大旺號」到達漁區後,林男、樑男更要求漁工不停作業,讓漁工每天僅休息4至6小時,最多還曾連續工作32天都沒休假,甚至還因爲漁船作業期間,漁工未將衣物擺放在適當地點,林男、樑男竟無視海上酷寒,扣留漁工保暖衣物或直接將衣物拋入海中,另外,船上提供的伙食也未顧及印尼籍船員因爲宗教信仰不吃豬肉,但爲求溫飽,印尼籍船員只能被迫違背宗教吃下豬肉。

2019年6月一名印尼籍漁工執行下勾作業時,不慎將麻繩線打結,樑男見狀後,竟無預警重擊該漁工後腦,隨後漁工起身繼續作業,但沒多久該名漁工卻被發現倒臥寢室身亡,經斐濟當地司法相驗後,確認漁工死因爲急性肺水腫至死。

船舶停靠斐濟期間,船上19名漁工忍受不了工作環境擔心成爲下個受害者,決定離職不再登船作業,經船東緊急增補人力後,才繼續出海作業。未料,2020年3月另名印尼籍船員在甲板上作業時,不慎撞到鐵架,導致胸部、下巴受傷,雖然漁工獲得休息機會,但短短30分鐘又被林男要求繼續工作,隨後該名漁工身體不堪負荷,導致其左半身無法出力併產生中風的病況。

「大旺號」虐待漁工和強迫勞動的情況被披露後,相關單位介入調查,高雄地檢署也指揮移民署、海巡署及調查局等單位偵辦,林男、樑男到案後否認虐待外籍漁工,只坦承讓漁工超時工作卻沒有給予加班費,但因相關事證明確,檢方偵結後將船東、船長、大副等9人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