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漁工控遠洋漁船積欠薪資 船東出面澄清:非惡意不發
洪姓船東(左二)與臺灣鮪延繩釣協會澄清漁工薪資爭議。(羅琦文攝)
多名外籍漁工7日在人權團體陪同下,向立委陳情,控訴「銪富」遠洋漁船船東積欠薪資達15個月,嚴重強迫勞動;臺灣鮪延繩釣協會(簡稱小釣協會)9日下午出面澄清表示,船東從未推責,船東、仲介以及船員8日下午2點,共同約定在協會會議室,在漁業署及移民署派員見證下,將薪資全數結算給所有9名印尼籍船員。
外籍漁工7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出,總共被積欠8萬850美元薪資(約新臺幣256萬元),被迫在海上航行且無薪工作15個月,身份證件遭沒收、行程遭欺騙,家鄉的親人生活無以爲繼,負債累累,呼籲資方償還給付。
小釣協會理事孔坤桐表示,船東原已在6日籌得薪資款項並逐一通知船員,將在7日早上8點發薪,但船東當天到場卻發現船上空無一人,電話聯繫也無人接聽,事後才知悉船員現身臺北記者會,面對各種渲染非事實的指控,協會及船東皆感遺憾。
洪姓船東表示,油價高漲、人工昂貴、漁獲減少、魚價近乎腰斬,船公司嚴重虧損,但仍想盡借貸籌款,只爲讓船員能早日領得薪資。
孔坤桐說明欠薪15個月的原因,「銪富」去年4月自臺灣出港作業,9月進入美屬薩摩亞,船東原欲按與船員的約定,在進港時給付美元現金,但因漁船出國有外匯管制,且當地臨時無足夠現鈔,船東透過仲介詢問船員,是否同意改用匯款方式,其中有兩位船員希望匯部分薪資至指定帳戶,仲介亦按其要求匯款,其餘船員皆表示下次進港再一起領現金。
孔坤桐表示,「銪富」原訂今年5月欲再進美屬薩摩亞,船東與仲介詢問船員進港時要領現鈔或匯款,船員在得知漁船後續將返回臺灣,回覆返臺後再領一次領現金,後續該船未進美屬薩摩亞,作業後直接在7月13日返抵臺灣,船東發現漁獲不敷成本,財務發生困難。
孔坤桐說,此事經漁業署已在7月22日進行船員訪查時,船員表達尚未領到全部薪資,發函船東限期於8月9日前給付足額薪資,船主本就認知船員薪資絕對要發,早已積極設法四處籌湊經費,船東在7月29日欲將當下籌湊到的部分薪資先給船員,船員表示希望能一次給足,故未達成共識,船東在8月6日晚上總算湊得全部薪資款項,並已約定發給薪資,不料出現漁工在臺北舉行記者會之事。
孔坤桐指出,人權團體在記者會中對於某些議題不僅未查明真相,甚至刻意扭曲,例如「妻子流產需要仲介匯款卻遭仲介拒絕」、「開始工作就被沒收護照證件與合約」、「船上伙食不足、時常用魚餌配泡麪、也只能喝又鹹又鏽的淡化海水」等事,均非事實。
孔坤桐表示,人權團體漠視船東與小釣協會秉誠信原則及僱主照顧義務,即使船東面臨重大生存危機,仍以船員權益爲最優先處理原則,以不實指控與渲染,打壓現已面臨諸多困境的臺灣遠洋漁業,抹煞漁業界的努力,協會將與律師討論後,再研議是否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