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沒工作 他網購種子租屋處頂樓搞「水耕大麻」
新北市一名大學畢業的林姓男子(24歲、經查無前科)從學校畢業後找不到工作,他異想天開從網路自學水耕、土耕法種植大麻,更從國際網購網站購買大麻種子,歷經3個月在承租老公寓頂樓自營「開心農場」以植物成長燈、水耕方式種植大麻,刑事局偵二大隊第一隊日前接獲線報,會同臺北市警信義分局,基隆市警刑警大隊成立專案小組,5日下午到新店林男租屋處搜索,當場起獲19盆活株大麻以及乾燥成品大麻、大麻花400多公克。
▲刑事局偵二大隊11日宣佈在新北市新店查獲無業大學生種植大麻,當場查扣19盆大麻活株。(圖/記者張君豪攝)
▲刑事局偵二大隊11日宣佈在新北市新店查獲無業大學生種植大麻案,偵二大隊第一隊隊長林佑裕說明案情。(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刑事局偵二大隊表示,案件在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李秉錡指揮下展開調查,警方發現林男從去年12月起,上網吸收種植大麻知識,並陸續購進種植用照明燈、鐵架、種植烘乾設備等開始種植大麻,並把大麻農場設在租來的舊公寓5樓頂掩人耳目。
▲新北林姓無業大學生種植大麻,還購買專業的植栽生長燈幫助大麻株成長。(圖/記者張君豪攝)
專案小組成員入內攻堅制伏林姓男子,災屋內查獲大麻活株19株、乾燥大麻成品400餘公克、真空封膜機、包裝袋、烘乾設備、種植及製造大麻工具1批,警詢後將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林男涉嫌種植製造二級管制類毒品大麻移送臺北地檢署法辦。林男到案後坦承因爲缺錢加上有吸食大麻習慣,纔會異想天開嘗試種植,地檢署復訊後裁定林姓男子10萬元交保候傳。
刑事局藉由此案例呼籲:民衆發現居家社區有毒品問題,可挺身向轄區警方檢舉。另外另種植大麻罪責相當重,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希望民衆切莫仿效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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