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設導航害騎士撞上不治 起重行駕駛判賠193萬
▲桃園市起重行老闆爲設導航停車,導致後方騎士自撞身亡。圖爲示意照,無關本案。(圖/達志示意圖)
桃園一名經營起重行的林男,去年前往八德區附近工作時,爲設定導航而臨時停車,不料疑因車身左側超出邊線約70公分、佔用隔壁車道,導致張姓騎士撞上身亡,高等法院21日判林男與其妻、起重行掛名負責人賠償193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於2016年1月間駕駛公司貨車外出,前往桃園市八德區廣福路某工廠吊掛風管,行經民生街時爲設定導航而臨時停車,但未將車輛緊靠道路右側,車頭硬生生超出邊線達70公分,導致張姓騎士反應不及,從後方撞上貨車車尾倒地。
張姓騎士送醫後,因多處骨折、主動脈破裂、心包填塞積血、左側血胸、左肺扁塌等傷害,導致創傷性休克,不治身亡;事後,家屬除向林男提起告訴,並附帶向林男、林男妻子求償慰撫金、喪葬費等約787萬元。
本案民事部分,高等法院認爲,林男應賠償張男兒子53萬餘元、張男妻子和其3名女兒每人各35萬元,合計共193萬餘元;刑事部分,桃園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林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