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少年衝出馬路撞機車 害騎士重傷判賠113萬元
馬路如虎口,上路請務必提高警覺。臺中市一名12歲廖姓少年,2年前在烈美街與友人追逐玩耍,突然穿越路口撞上朱姓機車騎士,導致朱男人車滑至對向車道,被來車撞成重傷。事後,少年法庭判廖男除了要訓戒和假日輔導外,還要與父母連帶賠償113萬多元。對此判決,廖母說太沉重,並指出對方也有責任,不該全算在孩子頭上。
廖母解釋,兒子當時與友人沒有玩耍,而是要穿越馬路找人,對方的女兒站在機車踏墊上,很可能影響視線及操作機車,撞到人之前也完全沒有煞車,質疑對方疏於路況。廖母還說,事後與丈夫頻頻跟對方道歉,但兒子腦震盪住院五天,回家還惡夢連連,在校成績更因此下滑,將與律師討論是否上訴。
不過,《聯合報》報導指出,臺中市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指出廖男冒然穿越道路爲肇事主因,應負起所有責任。法官則指出,廖男從路邊跑出到肇事處僅2秒,朱男根本就來不及反應,所以朱男不用負肇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