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野”也須恪守文明底線

正值山花爛漫,近日,在四川成都等地掀起一股“打野”熱潮。所謂“打野”,是對“挖野菜”的一種新稱呼。在社交平臺上,各種“打野攻略”“尋鮮地圖”層出不窮,探尋野趣成爲一種新興的社交方式。但不文明的“打野”行爲損害了村民的利益,也引起了當地村民的不滿。

當“打野”大軍闖入鄉村,暴力採摘、誤挖藥材、損毀莊稼等不文明行爲也隨之而來,不僅破壞了生態環境,更直接侵害了村民的經濟利益。這場看似無害的郊遊活動,實則折射出城市化進程中人與自然、遊客與當地居民之間的深層矛盾。

“打野”行爲之所以引發爭議,關鍵在於其模糊了公共資源與私人財產的邊界。許多遊客將田野視爲無主之地,把村民精心種植的藥材、竹筍當作“野生”資源隨意採挖。這種認知偏差背後,是城市居民對農村生產生活邏輯的陌生與誤解。

正如有村民價值數百元一公斤的黃連被踩踏,剛種植的黃柏樹苗被折斷,這些損失對於依靠土地謀生的農民而言絕非小事。當城市休閒文化與傳統農耕文明相遇,缺乏尊重的互動必然導致衝突。

從法律視角審視,“打野”過程中發生的損毀農作物行爲已構成民事侵權。更具警示意義的是,若破壞行爲達到一定數額,還可能涉嫌盜竊罪或故意毀壞財物罪。親近自然的權利應止步於他人合法權益的邊界。那些翻越圍欄、強行進入他人承包地的行爲,已經逾越了法律允許的範疇,將休閒活動異化爲違法行爲。

面對“打野”亂象,單純依靠事後追責顯然不夠。有些地方通過設置警示標牌、加強勸導、規劃專門線路等舉措,試圖在滿足市民需求與保護農民權益之間尋找平衡點。這種治理思路值得肯定,它既承認了市民親近自然的正當需求,又通過制度設計規避可能產生的衝突。還有的村集體計劃開闢專門“打野”區域並按市場價格交易的想法尤爲可貴,這種將“流量轉化爲鄉村振興助力”的嘗試,爲鄉村旅遊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新思路。

更深層的問題在於,現代人該如何正確理解“野趣”?真正的自然教育應當培養敬畏之心,而非掠奪之慾。親近自然的最高境界是“不留痕跡”,是觀察而非佔有,是欣賞而非消費。

當城市人口渴望逃離鋼筋水泥、迴歸自然時,我們需要建立更加文明、更加可持續的方式。這不僅需要法律法規的約束、管理措施的完善,更需要每位市民遊客內心建立起對自然的敬畏、對他人勞動成果的尊重。

作者:苑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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