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醫美針太緊張痛到尿失禁 貴婦回過頭告醫生恐嚇

臺中一名張姓貴婦到高雄某醫美診所打「童妍針」,疑因緊張過度放大疼痛反應,事後在3名在場朋友鼓勵下,耗時1.5個小時完成療程,張女事後指控王男不顧她感受強行施打,還恫嚇她「你要是休克,不甘我的事」,對王提告恐嚇、強制罪,檢方調查後,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王男。

檢方調查,去年3月20日上午11時許,張女和3名閨密到高雄三民區一家醫美診所求診,選了「童妍針」療程後,由王姓醫師幫她打針。

該療程使用的是「鈍針」,雖然打針前施打麻藥,但張女仍感到疼痛,一度喊停,由於療程已進行到一半,一旁的閨密則鼓勵張女繼續完成,張女最後忍着疼痛,耗時1.5個小時才終於打完「童妍針」。

事後張女卻回過頭指控王姓醫師不讓她中止療程,不僅讓她痛到尿失禁,還恫嚇她「你不要再動了,上次有客人緊張到休克送醫,你要是休克了,不甘我的事」,認爲王男涉嫌恐嚇、強制罪,氣得對王男提告。

檢方偵辦時,王男喊冤,稱張女近5年就找她打過8次童妍針跟肉毒桿菌,案發那天事她第9次求診,當時她反應疼痛時,就馬上喊停並補麻藥、按摩、冰敷,他也有詢問張女要不要中止療程,是她的朋友在旁鼓勵,他才繼續打針。

王男還說,先前並沒有客人因打針休克,所以他不可能回張女那段話,手術前她都有簽下同意書,並沒有違反她的意願強行打針。

檢方另傳該診所美容諮詢師、護理師及張女友人作證;張女閨密稱當時張女喊痛是以爲在開玩笑,有聽到王男告訴張女不要緊張,不然可能休克,當時會鼓勵張女打完針,是因爲醫美若做一半,可能會導致臉部不協調。

至於護理師、美容師,則證實當天張女疼痛時,有幫忙冰敷舒緩,但只有聽到王男說越激動會刺激交感神經,會讓疼痛感加劇,雖張女有表示不願再打針,但她的好友確實有在旁鼓勵把針打完,張女離開後,也沒看到牀單有水漬。

檢方依據在場人等證詞,認爲若張女當天明確拒絕打針,王男應不至於大膽妄爲,不顧張女要求完成療程,考量王反覆補麻藥、冰敷,應有顧及張女疼痛感,且並無證據佐證王男有恫嚇張女的言論,綜合事證後,處分王男不起訴。

張姓貴婦到醫美診所打童妍針,忍痛打完後,反告醫師恐嚇加強制罪,檢方最後不起訴王姓醫師。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