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第一次見面女網友到旅館 女生上樓「全套」他樓下等
▲李姓男子謊稱和女網友第一次見面,順道載女網友購物,實際卻是載應召女上旅館性交易。(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翻攝,示意用與本案無關)
一名李姓男子被控擔任應召站的馬伕,載送一程姓應召女到旅館和男客進行「全套」性交易。不過李男供稱,他和程女是網友關係,相約一起出門散心也是第一次見面,程女說要買東西下車,而他在車上等。但法官不採信這套說法,將李男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
李男供稱,他和程姓女子在網路上認識,聊天談心很合得來,因此相約見面一起散心。半途,程女說要買個東西,纔會載着程女,到臺北市羅斯福路二段一帶,讓程女下車採買,他則在車上等待,沒想到等着等着,突然出現警察,說他載應召女賣淫,但他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不過,警方證稱,員警在知名「JFK論壇」發現「「我叫蘇雨我有18個姐咩自己組小團隊自做只有獨家別無分號24小時都可商量..」廣告,喬裝男客與「蘇雨」聯繫上,以8000元敲定交易,並依約前往羅斯福路二段上一家旅館房間等待,沒多久程姓女子抵達,員警表明身分,也循線找到正停在路邊等待的李姓男子。
偵訊時,程女坦承,從事按摩工作的她,加入應召站「接案」,應召站指示她與李姓男子互加Line,方便連絡上班事宜。而就在李男被查扣的手機內,發現被刪除的Line對話,經過還原,出現「先收7000代收1000」等李男與程女的對話,顯見爲李男叮嚀程女要收取8000元,爲避免查緝纔將對話已讀後刪除。
雖然程姓女子在法院審理時翻供,表示自己平日在按摩公司學習技術,當日確實與李男單純出遊散心,途中接到公司來電有案子,纔會謊稱要買東西,讓李男順道載她。至於偵訊時會坦承犯案,是員警要她承認,否則會被關6到7年,她有小孩要養,擔心被關,纔會認罪。
法官認爲,程女說詞有諸多破綻,可見是爲了掩飾性交易,呼應李男的說法。李男被查扣的手機內Line對話事證明確,顯示李男確實與應召站其他成員媒介程女性交易,爲了脫罪,編出「網友關係」的說法,犯後態度惡劣。
考量李男在應徵站內的角色,僅負責載送應召女,已離婚的他平日擔任臨時工,要負擔2名子女扶養費及照顧母親,依共同圖利性交罪,判決李男4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每日1000元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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