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闖紅燈 北市去年千件
有民衆騎自行車因路段有行人早開時相,眼見行人綠燈便行駛過去,遭警察開罰闖紅燈。北市交通局表示,常有騎單車民衆搞不清楚該看行人或車輛號誌,導致觸法;交大統計,去年取締自行車闖紅燈有1154件,與前一年508件相比增加646件。
民衆在社羣上分享開罰影片,她指出,不少路段會有行人先行的早開時相,導致自行車騎士直覺性騎過去,不料,卻被警察鳴笛攔下,當下沒有察覺是自己闖紅燈,被罰700元。
北市交工處設施科正工程司黃華宇表示,自行車可騎乘在車道和行人穿越道,若以號誌依循,如果人行道上有畫設自行車道線,就可依行人綠燈號誌穿越;若沒有畫設,要依照汽機車號誌爲準。
至於人行道旁繪有自行車道,但寬度過擠或有行人,騎士能否穿越?黃華宇說,若以安全爲考量,建議以牽引單車方式過馬路。交通局也會持續宣導自行車騎乘方式,若增加太多告示牌,會造成資訊量過大,難以觀察狀況,提醒自行車騎士,騎乘在人行道時要以行人優先,避免人車爭道。
北市警交通大隊中隊長王偉宇表示,自行車執法部分,警方以闖紅燈、行駛快車道等影響較大的違規爲主,若有特殊狀況,無法行駛自行車穿越道則不會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