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糕插13歲蠟燭..與僱主女兒相戀 移工和她嘿咻2次遭判刑
▲阮男爲僱主女兒慶生時,得知對方只有13歲。(圖/達志/示意圖)
一名越南藉阮姓移工去年(2016)來臺灣工作,和僱主的13歲女兒交往,也參加過對方的生日派對,當時蛋糕上還插着13歲的生日蠟燭,但他仍和對方發生2次性行爲,對方母親發現後氣得提告,新北地院法官考量,雙方已經以23萬元和解,少女也表示願意原諒,因此依照妨害性自主罪判處2個月徒刑,緩刑3年,執行完畢後將驅逐出境。
判決書指出,該名阮姓移工去年來臺灣後,和僱主年僅13歲的女兒相戀交往,去年4月還曾參加對方的生日派對,當時生日蛋糕上插着13歲的生日蠟燭,但他明知道對方還未成年,卻在8月間2次和對方發生性關係,對方母親得知後氣得提告,他坦承犯行,但強調2人是男女朋友關係,當初也是少女先來找他的。
新北地院審理時,阮姓移工坦承犯行,且雙方以23萬元和解,他已經先支付了15萬,剩下的金額要等回越南後,才能再分期支付,少女和少女母親也願意原諒,但希望能早點讓他驅逐出境,法官考量當時是兩情相悅下所發生的性行爲,他沒有前科且已經和解,是一時無法剋制生理衝動才犯錯,因此依照妨害性自主罪判處2個月徒刑,緩刑3年,執行完畢後將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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