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單親媽「還吃她13歲女兒」 男3個月嘿咻4次:我是被動的
▲範男和單親媽媽交往後,竟然和對方13歲女兒上牀。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示意圖/CFP)
新北市一名41歲的範姓男子與單親媽媽小美(化名)交往,結果還不因此滿足,竟然從去年3月至5月間,又和對方13歲的女兒上牀4次。新北地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將他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全案可上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範男和小美認識之後,雙方很快的墜入情網,雖然沒有同居,但是時常留宿在彼此家。而少女則是在放學後,都會先到範男家玩,等媽媽下班後再來接人回家,沒想到在2017年3月至5月之間,短短3個月之內和範發生過4次性行爲,直到和老師坦承一切,全案才因此曝光。
案件審理期間,範男辯稱,是女方主動示好,甚至還被當成是男朋友,所以纔會和少女發生關係。被害人則證稱,當時對被告產生了如同男女朋友之間的好感,所以纔會發生關係。
對此,法官認爲,範男既然和小美交往,對於少女來說就像是父親的角色,沒想到竟然會爲了一己私慾,對未成年的女子下手,雖然未違反對方的意願,但其犯罪動機、情節還是沒有可憫之處,加上被告未獲得被害人家屬原諒,因此將他判處4年6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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