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海新市鎮進度落後 監委糾正行政院、內政部、新北市政府
淡海新市鎮第2期發展區開發計劃由新北市政府接辦事宜,內政部及新北市政府立場迥異,就第2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作業相互推諉,導致計劃執行進度嚴重落後,監察院7日通過監委陳小紅等人的調查報告,糾正行政院、內政部、新北市政府。
陳小紅、王美玉、楊美鈴、章仁香、趙永清表示,新北市政府考量現有人力及財務資源不足,要求內政部協助移撥予該府後續業務人力及新市鎮公共建設基金、新市鎮開發基金盈餘、抵費地等相關開發經費與資源,並堅持由內政部賡續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作業及由中央先確定對於淡海新市鎮後期發展區未來發展方向之政策,始擬接辦。
不過,內政部則稱,未來行政院組織改造後,營建署新市鎮建設組將被裁撤,因此無人力可移撥,另淡海新市鎮第1期發展區之開發基金已無盈餘;淡海新市鎮第2期發展區第1開發區開發案之後續移由新北市政府主辦,符合法令規定及地方自治精神,且開發該區之重點在設置產業專用區,該部非產業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本身即有產業主管機關,如由新北市政府主導,規劃將更符合需求。
監委表示,雙方缺乏互信,就第2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作業相互推諉,復以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劃之通盤檢討作業尚不確定,環境影響評估能否通過亦未明,人力、經費是否到位仍欠明朗,在在影響開發期程,致計劃執行進度嚴重落後,顯有怠失。
監委認爲,淡海新市鎮開發案嚴重落後,主要因素爲政策推動方向調整考量遲疑不決,以及開發治理主體移轉之協商過程不順,在政策推動方向調整考量方面,內政部前部長葉俊榮指示研議開發與不開發可能衍生的問題及解決方法之後,未見該部分析開發與不開發之利弊得失,研提政策推動方向調整方案陳報行政院。
監委表示,未見研議內政部與新北市政府應否提高協商層級、應否有整合協商平臺、行政院是否應有機制或業管專人負責協調,以爭取時效,任由內政部與新北市政府協調,因各持己見,開發治理主體移轉事宜勢將繼續延宕,對具國家重大建設性質之開發案,內政部及新北市政府高層未妥適溝通,行政院未予聞問,未積極出面整合相關部會與新北市政府所面臨之困境,致執行進度嚴重落後,難謂盡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