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2幼女面痛毆妻 男辯「她自己踢到櫃子」...下場出爐
▲丈夫當着2個女兒面痛毆妻子,遭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圖/示意圖)
新北市1對夫妻結婚多年,但丈夫在2018年間涉嫌於小孩面前毆打妻子,甚至還將妻子從客廳拉到大門,但丈夫出庭否認指出,雙方正在討論離婚,對方登門吵鬧,所以纔將妻子抱出門外,並無毆打之意。
起訴書中表示,阿仁與妻子結婚多年,但因細故雙方分居且討論要離婚,但2018年7月某日,妻子突然跑到阿仁住處,阿仁要妻子離開且拉着她往大門走,掙扎之下反遭阿仁掐脖甩耳光。
妻子開庭時表示當時帶着2個女兒到阿仁住處,且跟阿仁說,「女兒來了,你要穿褲子,女兒要抱抱,你不會穿褲子嗎,這給她什麼觀念,注意一下你的行爲,光着下半身抱女兒」等語。
但阿仁卻突然暴怒拉扯妻子頭髮、賞巴掌,甚至當2個小孩的面毆打妻子,讓2名幼子當場痛哭喊救命,事後警方到場,纔將3人的東西丟出家門。
但阿仁事後否認犯案,表示系因妻子趁家中廚房裝潢時進入,他希望對方能夠離開,所以纔將人抱起搬出門外,強調並沒有打妻子,過程中都是他被打、被踢,至於妻子的傷系因踢到櫃子導致。
法官認定阿仁因與妻子口角,即放任自身情緒,恣意訴諸暴力,且無視小孩在場目睹家暴過程,顯示其情緒管理及自我剋制能力均有所不足,依傷害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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