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場抄出十餘萬現金 屏東刑大偵二隊長收賄被逮
廉政署南區調查組偵辦疑似員警索賄案,鎖定屏東縣刑大偵二隊邱姓隊長進行跟監,18日中午車輛一路駛進刑大停車場,廉政署幹員隨即下車表明身分,邱男見狀隨即棄車逃跑,跑了數十公尺後仍被逮捕,車上搜出的牛皮紙袋內有10餘萬元現金。
目擊民衆透露,當時警局旁有人追逐,值勤員警見狀以爲犯人脫逃,趕緊加入追捕行列,幹員將人限制行動後才發現,原來眼前的竟是「自己人」。
因爲邱男車上搜出現金10餘萬元,懷疑他涉及案件索賄,廉政署在屏縣警局督察科初步偵訊後,已經送往屏檢覆訊,由於案情還未明朗,檢方低調不願對外說明。
47歲邱男警校70期畢業,從警至今25年,5年前從高雄回到屏東服務,擔任崁頂所長、刑大警務員、內埔警分局偵查隊副隊長,半年前至刑大擔任偵二隊隊長。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18日下午做出聲明,今日中午12時許,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偵辦本局刑警大隊邱姓隊長涉嫌貪污治罪條例案,於尾隨邱員駕駛車輛進入本局停車場時,予以帶案並查扣現金及手機等物證,隨後帶同邱員前往屏東地檢署接受偵訊。
警方指出,本案已進入司法偵查程序,將全力配合檢察官指揮偵辦。邱員如確有不法屬實,本局將壯士斷腕,從嚴議處,並追究考監責任。
警方強調,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秉持不掩飾、不庇縱及不護短之決心,倘有任何不法行爲,亦決不寬貸、依法嚴懲,更要求員警身爲執法者,應具備更高的法律認知,以更嚴謹的守法觀念自我要求,以符民衆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