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刻印章臨摹大師書法賺藝術財 加「款」字...2人躲過詐欺罪

▲檢察官偵辦書法大師遭僞造作品販售案,因賣家加註「款」表明非真跡,處分詐欺不起訴(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平常就對國畫書法有所研究的孫老先生,2021、2022年間臨摹國家級大師杜忠誥、李轂摩的書法,並以2位大師落款署押,拿去請莊姓賣家在字畫賣場以1千到1萬1千元不等販售,獲利近7萬元,警方依詐欺等罪將孫、莊2人移送法辦。臺北地檢署查出,孫曾請莊在販售時加註「款」以表明非真跡,顯示他沒有詐騙犯意,但僞刻印章屬實,9日依僞造文書罪將孫、莊兩人起訴。

根據文化部資料,李轂摩1941年出生於南投,作品傳遞生活之美與含蓄的生命力,對萬物的細膩觀察躍於作品上,被讚譽爲臺灣本土寫實派的水墨大師。杜忠誥1948年出生於彰化,兼擅真、草、篆、隸等各體,爲國內當今書道家中,最經典的標竿人物。

檢方起訴指出,孫老先生現年70歲,勤於書畫,寫得一手好字,臨摹了杜、李的多件書法對聯、立軸等作品,從2021年起,交給莊姓男子在「藏古雅集LINE羣組收藏拍賣」羣組拍賣,累計到2022年1月間,賣出17件作品,獲利6萬9500元,警方獲報後僞裝買家取得1幅字後,連同民衆提供的書法,送請大師李轂摩、杜忠誥親自鑑定,確認並非真跡。

案經李轂摩、杜忠誥提告後,孫男坦承臨摹冒名落款,但強調在委託出售時,有要求要註明是「李轂摩款」、「杜忠誥款」,以款字代表並非真跡,賣家莊男也表示在拍賣羣組中有說過,不保證字畫真假。

檢察官查出,孫、莊販售這批贗品的價格,遠低於真品每件動輒數萬元的行情,且沒有詐騙消費者的犯意,加上孫男已經取得2位大師和解撤告,因此在《著作權法》、《刑法》詐欺2罪處分不起訴,但在孫、莊住處搜出盜刻的大師印章,僞籤他人署名是事實,因此另依僞造文書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