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蓋往生媽印章領存款 3兄弟花在「這裡」不構侵佔罪

莊姓3兄弟母親往生當日,決將3人保管的母親存摺、印章中的銀行存款提領,被家族其他繼承人控告僞造文書及侵佔,臺北地檢署偵查後,發現莊氏3兄弟確實盜蓋往生母親的印鑑領取存款,用途卻是支付喪葬費用,因此將3人依僞造文書罪起訴,侵佔罪則不起訴處分

民法規定長輩往生後的遺產,必須全體繼承人填申請書後,依繼承程序才能提領。不過,莊姓3兄弟在母親往生後,竟然將由他們保管的母親存摺印鑑章,陸續盜蓋印章後領走,讓莊母的其他繼承人提出控告。檢方調查,莊氏兄弟多次盜蓋印章提領,但提領款項則用在母親喪葬費用,檢方認爲3兄弟不具侵佔的犯意,但確有僞造文書的行爲,因此起訴3人僞造文書,侵佔則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