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爆收賄」臺灣花80萬? 外交部揭真相:登廣告每則1000歐元
美國雜誌Politico報導指稱,德國基民黨國會議員霍普特曼(Mark Hauptmann)因被指控收賄而請辭,而臺灣跟越南政府也涉及此案,我國遭爆花費80萬元新臺幣。對此,外交部14日傍晚說明我國在外媒刊登廣告的模式,並澄清與本次德國收賄弊案情況有所不同。
美國著名政治雜誌Politico最新報導,德國基民黨國會議員霍普特曼(Mark Hauptmann)因被指控收賄亞塞拜然的錢而請辭。該文引述德國五大報之Der Spiegel報導,指出亞賽拜然駐德國大使館花費16,744歐元(摺合臺幣約56萬),購買此議員於圖林根自由邦(Thuringia)所出版地方報紙的新聞廣告。 報導指出,該報三個月發行一次,份數僅5萬5千份,其中臺灣跟越南政府也有向該報購買廣告,德國報社DerWesten指出,臺灣買廣告的錢最多,高達24,000歐元(摺合臺幣約80萬),遠高於亞賽拜然和越南。
對此,國民黨立委陳以信在臉書提出質疑。他認爲,現在霍普特曼議員因被指控藉故收取外國賄款而被請辭調查,臺灣也因此被國際點名,我國駐德謝志偉代表應該出面澄清,到底臺灣爲何要購買該議員所出版小報廣告?有沒有政治考量?爲何那麼貴?我國對外宣傳經費相當有限,如此投注在特定議員所擁有媒體上值得嗎?合法嗎?
對此,外交部傍晚表示,南圖林根信使報(Sudthuringen Kurier)是德東圖林根邦的地區報紙,爲拓展德東地區民衆對我國的瞭解,我國駐德國代表處自2015年開始,定期在南圖林根信使報刊登廣告,以增加我國的能見度,包括說明臺灣參與WHO訴求、介紹臺灣觀光旅遊等,每則廣告1000歐元,共計24,000歐元。
外交部表示,這與亞塞拜然駐德國大使館於2018年10月單次支付16,744歐元刊登廣告的情況完全不同,且相關廣告支付予HCS Medienwek公司,國會議員郝普特曼(Mark hauptmann)不是該公司股東也不是收款的對象,與駐處刊登廣告完全無涉。
針對外界質疑駐德代表處一事,外交部表示,特定立委未向外交部查證的發文,皆爲明顯錯誤,外交部特此澄清。
外交部強調,駐德國代表處代表謝志偉自2016年到任後,持續推動臺灣與德國的雙邊關係,爭取德國各界人士對臺灣的瞭解與支持,而駐德國代表處刊登廣告,屬於我駐外館處於當地之正常文宣工作,並無外界所稱有政治考量或獨厚當地政治人員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