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嗆封路 居民怒喊還我路權

桃園市平鎮延平路2段21巷43弄道路地主揚言封路。(呂筱蟬攝)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2段21巷43弄道路,是40多年來附近居民主要進出通道,近日地主以私有財產爲由,向周圍鄰里揚言封路,居民聞訊愕然,集結抗議封路造成進出不便,向議員、平鎮區公所、養護工程處陳情,要求「還我路權」。

地主僅表示買下這塊地就有權利收回來使用,其他不願多談。爭議巷道內有10戶住家,居民說,巷內都是存在逾40年的老房子大家平日通行出入,沒有人知道聯外的巷道竟是私有地,加上區公所也鋪了好幾次柏油,若地主強硬封路,大大沖擊當地交通,盼市府釐清路權,做出正確的裁量

平鎮區公所工務課指出,早期養護道路只需地主同意未簽寫使用同意書,因年代久遠,難以查證養護紀錄,但從現場判斷,鋪面確實是由公部門鋪設養工處說,明顯於私有土地之外的道路範圍,倘若民衆擅自封路或擺設障礙物,會予以排除,建議地主如要主張權益,應依法申請廢改道後再議。

市議員黃敬平邀集相關單位會勘,他指出,有些私有土地性質的道路年代久遠,長久供通行使用產生公用地役關係,且周遭房舍已經居住了數十年,按照建築法規規定,房舍的起造必須臨路指定建築線,該巷弄於客觀事實上應屬既成道路性質。

他說,地主就算要主張土地所有權,也應該要循正常的廢道改道程序辦理,而非逕自封路,徒增鄰里衝突以及不必要的困擾,後續會再邀請相關機關辦理會勘,維護公衆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