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機車未來擬徵收「汽燃費」 交通部:列入政策參考

臺灣目前徵收汽燃費方式以「排氣量」大小爲依據。(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胡順惠臺北報導

爲響應全球環保趨勢,臺灣電動汽機比例逐年攀升,不過以電能爲動力的電動車仍免徵汽燃費,外界不斷出現隨里程車輛總重徵收較公平的聲音。運研所近日提出「汽燃費制度檢討」並提報交通部建議短時間內維持現狀,但當電動車比例達一定程度,應納入隨車徵收對象。交通部迴應,部已覈定這份研究報告,會作爲未來政策參考,但現階段的現狀不會改變。

臺灣目前徵收汽車燃料費的方式以「排氣量」大小爲依據(隨車徵收),不過國外已有許多國家走向隨「里程」徵收,因此外界近年來不斷出現是否據使用者付費原則,隨里程、車輛總重徵收較爲公平。運研所去年開始接受交通部委託,進行汽燃費徵收方式研究,內容已於6月提報交通部,交通部已覈定。

「汽燃費制度檢討」報告指出,隨車徵收(以里程及車重計費)較能公平反映道路使用及破壞程度,是目前國際上道路費制研究方向,不過短期內全面實施仍有難度,因爲費用高昂,且各項技術應用於全面收費都還在測試當中,以車重計費分也需建立資料庫及登錄制度。

因此,運研所認爲,現況的隨車徵收是最適合的制度選項,符合公平性現行法規依據不同車種在各汽缸數分級下設定行駛里程,已反映大小客貨營業自用等車種間使用量差異,也適度反映同一車種內汽缸數較大者其車重通常較重的情形;其次也吻合簡易便民財源穩定性、適法性等。

運研所建議,在現行制度下提出優化,短期可把汽車燃料使用費(汽燃費)改爲「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費」,導正民衆對於現行費收制度的觀念,並檢討柴油費率,檢討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費用是否疑對柴油用車給予優惠考量漸進調整符合公平原則。

運研所也說,目前國際間已開始研議對電動車輛徵收道路使用費,建議研議當電動車輛比例達到一定程度時,應納入隨車徵收對象,以符合公平原則及確保道路養護財源。另外,針對長期目標準備工作,運研所建議,先完備「車重」、「車行里程」資料庫,作爲未來改制前建立費額架構基礎。

長期目標中,運研所也提出,建立「車輛資料認證機制」,除了可以防止里程竄改,同時還可以避免消費者因車輛資訊不明,誤判車輛適駕性危害公共安全,並持續關注國外道路費制及里程自動計報收費案例發展,自小規模製大範圍分階段測試,再檢討推動。

交通部迴應,部已覈定運研所研究案,未來將提供給立委參考,也會納入未來政策研擬參考,但未來仍待評估相關細節,現階段的現狀不會改變,今年尚不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