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初審通過 黃士修:立委把臺電當作選票提款機

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圖/記者許雅綿攝)

財經中心臺北報導

立院經濟委員會15日初審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表示,行政院版電業法修正草案,給予臺電的輸配售電業絕對壟斷的地位、電業管制機關缺乏獨立性、喊出電力交易平臺卻毫無具體規劃,「根本是掛着自由化羊頭,賣綁架市場狗肉」。

黃士修指出,立委們把臺電當作選票提款機,要求其吞下各種優惠補貼成本,甚至提案對有12歲以下兒童家庭提供電費減免,促協金更給了地方政府政治介入的機會,這是對電力市場的健全發展大開倒車。

黃士修表示,行政院宣稱,推動這部電業法是爲了要促進綠能發展。但最關鍵的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以及Google等企業要求的再生能源憑證(REC),卻被刻意地忽略。推動綠能直供,卻無視目前綠能成本較高,纔是民衆不願採用的原因

同時,又強加備用容量義務給綠能業者,無視法律不得溯及既往、墊高綠能發電成本,將扼殺再生能源的發展,「口口聲聲說要推動減碳,卻廢除無碳的核能,並且大幅增加化石燃料用量。」

他認爲,在完全執政的民進黨強力主導下,兩天內就火速審完了92條,僅保留4條送協商,就算修法通過,綠能發展的阻礙依舊存在於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因爲法律矛盾而無法自由買賣綠電;而新版電業法中壟斷市場的公用售電業設計,更破壞了現行電業法已可推動電業自由化的法源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