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修正逕付二讀 要求電價調整需經立院同意

立法院會日前表決通過「電價凍漲案」,國民黨立院黨團昨天在立法院會再將「電業法」49條修法抽出逕付二讀。 記者曾吉鬆/攝影

電價調漲引發民怨,藍白日前合作在立法院通過電價凍漲提案,但經濟部稱電價調漲是依法執行業務。朝野爲電價再度展開攻防,立法院會昨(3)日上演表決大戰,國民黨團提《電業法》49條修正草案,要求未來電價漲幅都須送國會同意纔可實施,在藍白陣營聯手下,以58票贊成對51票反對票逕付二讀。

儘管議場上,在野立委舉牌高喊「電價凍漲,苦民所苦」,但《電業法》修正逕付二讀,就算未來修法通過,是否能回溯到4月?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不管以後怎麼修,都不可能有回溯條款。

針對是否立法權凌駕行政權的疑慮?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表示,根據大法官會議520號解釋,立法院具有監督的權限,行政院必須擔負起責任政治及行政規劃執行的責任,強調「電價審議,不是用表決來決定的,也不是用數人頭來決定的。」

而修法要求未來電價審議委員會有任何決議,須送立院同意,否則不能實施。經濟部強調,沒有人想漲電價,但基於三個原因,應該維持現行電價審議機制。首先是若修法通過,電價審議會決議後,都要再送一次立法院審議,那麼財務數據與預算審查時間相近,會產生財務重複審查;其次,國會透過修法採取凍漲態度,恐怕產生全民補貼產業,補貼用電大戶的問題;第三,電價審議若考量政治因素,使電價長期受過度壓抑,對臺電的財務狀況相當不利,也對穩定用電造成不利影響。

立法院昨日處理討論事項時,國民黨團提出變更議程,將六個已付委審查的修正草案抽出逕付二讀。其中,國民黨團抽出逕付二讀的法案中,有國民黨團提出的電業法49條修正草案。

根據國民黨團提出草案內容顯示,「要求未來電價審議委員會有任何決議,須送立院同意,否則不能實施。」隨後民衆黨團也表態支持。在藍白兩黨具有人數優勢下,表決結果爲贊成58票,反對51票。儘管民進黨團要求重複表決,但表決結果仍不敵藍白多數,電業法49條修正草案逕付二讀。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表示,蔡政府爲推行非核能源政策對臺灣所造成的影響,包括電力韌性不足、停電斷電連環爆、臺電虧損瀕臨破產,靠人民納稅錢來貼補,政府撥補給臺電的金額更高達4,000億,呼籲準總統賴清德「蔡規,賴可以不隨」,將非核家園的神主牌請下來,檢視能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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