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支條例今送審 可跨業轉帳
全力衝刺「嗶」經濟,電子支付、電子票證二合一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今日將送進立法院初審。(本報資料照片)
全力衝刺「嗶」經濟,電子支付、電子票證二合一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今日將送進立法院初審,除業務從現行3項業務擴大到12項,能用電子支付買外幣、購買金融商品,電支、電票也將「大一統」,可以跨業者互相轉帳,也等於是同臺競爭。
電子票證(如悠遊卡)與電子支付(如街口支付)過往不能互通,衍生許多監理爭議,且因爲使用界線已模糊,新法最大變革直接把悠遊卡、一卡通都改爲電支,等於讓電票這「歷史名詞」退場,未來一視同仁。
在全部納爲電支後,不同電支帳戶間可相互轉帳,一改現在只能街口轉街口、悠遊付轉悠遊付的限制,新法中訂定將成立「資金共享平臺」,比較像銀行透過財金中心,可以跨行轉帳概念,只要掃QR Code就能轉錢。
業務方面,除現行代理收付、收受儲值,增加國內外小額匯兌;買賣外幣;收付訊息整合傳遞;端末設備共用;提供使用者間、使用者 與特約機構間訊息傳遞;電子發票系統及相關加值服務,從原本3項擴增至12項。
最「有感」的應是理財服務,現行電支儲值只能使用新臺幣,未來也可將外幣儲值在電支帳戶裡,甚至轉帳,有點類似「微網銀」;另外也可以用電支帳戶買賣金融商品,像是買基金、繳保費,甚至線上申請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