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明年起統一格式 交易明細將不主動列印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市面上紙本電子發票大小不一,讓民衆收集與對獎時感到相當不便。財政部指出,電子發票從103年1月1日起正式更名爲「電子發票證明聯 」,且統一格式爲5.7公分寬、9公分長,交易明細表也將不主動列印;爲了提高發票期別號碼的辨識度,未來也將加大、加粗

▲明年起紙本電子發票統一規格。(圖/ETtoday東森新聞雲)

財政部表示,爲提升節能減紙效益,明年起發票與交易明細分離,除非消費者主動要求,否則業者不再主動提供交易明細;如果對交易明細有需求的民衆,可以透過APP掃瞄發票下方的兩個QR code查詢。如果是需打統編的報帳、對帳需求發票,業者會主動列印交易明細。

統一紙本格式「定寬定長」的規範,可望改善以往民衆對於發票長短不一的困擾,另外減少交易明細列印,則能提升節能減紙的環保效益;財政部認爲,推動電子發票的初衷是希望發票雲端儲存全面無紙化,因此加開「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2000組、每組新臺幣2000元的中獎機會,只要是當期電子發票在開獎日前未列印成紙本者,就能參加專屬獎項對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