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三大鬆綁 最快Q4可綁定外送、訂房網等
金管會表示,疫情帶動零接觸經濟需求,加上電子支付帳戶使用者人數逐年增加,電子支付機構有需要擴大業務發展,因此將修正「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草案,預計配套可以於第四季之前完備後上路,之後電支業者就能自行開辦。
草案中有三大鬆綁,第一,可綁定在不特定金額的代收付自動扣款交易。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表示,現行是限水電瓦斯或繳稅等政府規費時,纔可以綁定電支付款,因每月水電瓦斯金額不一定相同,屬於不特定金額的代收付自動扣款交易;未來新制上路後,不再正面表列,只要電支機構與特店確認好安全交易處理程序就可綁定,像是訂房網站、Google Play、APP Store等都能綁定電支做付款。
第二,開放三大平臺可以綁定電支付款,即外送平臺、計程車客運服務平臺、停車服務平臺。童政彰表示,三大平臺都不是最終收款方,而是中介平臺,像是外送平臺的最終收款方其實是店家,過去外送平臺就只是代收付,因此過去不能綁定,未來新制上路後開放可以綁定支付。
例如:現在民衆用Uber eats訂外送,只能用信用卡綁定付款,未來新制後,可以在Uber eats綁定街口支付,並且用街口支付中的儲值錢包付款,或用街口支付綁定的信用卡付款等。
爲何限定在三大款平臺?童政彰表示,主要是電子支付業者有跟金管會討論過,因應平臺經濟發展,目前三大平臺是比較有經濟規模,未來會滾動式檢討,有可能未來會滾動式檢討,不知道還有哪些平臺,目前是這三個是最大宗與最主流的平臺。
第三是新增委外作業增訂雲端服務規定,銀行局表示,因應未來電子支付的機房可能有上雲需求,或是專營電支機構的委外作業可以運用到雲端服務規定,因此參考「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增訂專營電支機構委外作業使用雲端服務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