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臂砸中捷釀1死10傷 2工人遭起訴!建商營造公司沒事
臺中捷運車廂去年(2023)5月10日發生遭吊臂砸中車廂1死15傷慘劇,臺中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拆卸吊臂的許姓與呂姓2名工人。(馮惠宜攝)
臺中捷運車廂去年(2023)5月10日發生遭吊臂砸中車廂1死15傷慘劇,靜宜大學法律系教師林淑雅人權鬥士不幸喪命,臺中檢署歷經1年3個多月偵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今年6月調查結束,臺中地檢署昨(28日)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拆卸吊臂的許姓與呂姓2名工人,其餘興富發、齊裕營造等4公司均獲不起訴。
興富發建設公司旗下子公司齊裕營造公司承攬興富發文心愛悅31樓頂樓塔吊吊臂拆除作業,委託宇球公司施作頂樓起重機,該公司再把工程發包業者嘉謜公司施作,當日(2023年5月10日)中午由許、呂2名工人執行拆除,過程中鋼索斷裂造成長40公尺、重3.3公噸的吊臂墜落砸捷運頂上遮光罩、入侵軌道,造成行駛中捷運迎面撞上,釀1死10傷慘劇。
臺中檢署歷經1年3個多月偵查發現,當時現場呂姓操作吊車人員,以及許姓現場指揮吊車人員發現吊車的臨時插銷和旋轉盤卡住,卻沒有依照機具操作守則,就逕行做水平移動導致產生斜拉的剪力,才釀吊臂脫落往下砸,認爲2人應注意而未注意,顯有過失。
中檢也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許姓、呂姓2名工人,另現場工地負責人蔡姓工務長等人,以及興富發、齊裕營造、宇球、嘉謜等4公司,因嫌疑不足,均獲不起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